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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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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20:37: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尊敬的法官:你好!

我与罗某容2015年相识网络世纪佳缘。彼此都是三婚了,我是奔着幸福婚姻生活而结婚。

从结婚到离婚二年十月。三年不到,罗某容利用婚姻骗光我所有家产。

家产和收入分别是1.婚前财产民主路二段门面一间,要求加名字,2.婚前财产步行街三段165号门面一间,要求加名字,3.三年中所收房租和利息收入,被罗某容占为己有。4.山水原著三期十二栋103住房,是我卖了筠连县丽都苑和中华街拆迁房,婚前财产所购买,2018年8月头一天把全款付清,第二天罗某容就报宜宾金沙江派出所要求从她所购买山水原著一期17栋一单元2203赶我出来。我所卖的婚前财产多余款全部都交给罗某容。我已经一无所有。这还是人干的事吗?一个三婚女人,生了三个孩子。跟着我,

我从十六岁出门打工,我真心对待婚姻,结果却被这些婚姻骗子,骗得一无所有。现在我住房也没有,落户在派出所公众户头,又要扶养一个13的儿子。我已经52岁了,生活也困难,随时都抱着与骗子些同归于尽的想法。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离婚协议上面,确实因为罗某容要死要活的逼我离婚,实在受不了,才答应把山水原著三期十二栋103给她,但是离婚协议上面她世成房产20万的债务给我,这个钱,现在筠连人都知道是一个死帐了,罗某容把房子拿去了,给我一个要不到的死帐,公平吗?

我希望法官调解一下,罗某容把这20万现金给我。

宗上所述,罗某容就是一个婚骗,言而无信之人,骗我的家产以及感情,让我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罗某容必须赔偿我一百万精神损失费,否则还会继续欺骗他人,老实人没有罪,你们欺骗老实人,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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