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行驶至出入口的时候,要多观察,减速慢行,但有些驾驶人却常常把它挂在嘴上,并没有付诸行动,然而下一秒……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6月14日17时许,潘某诚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由宜宾市三江新区宜宾学院内部道路右转往出口方向行驶时,与由龙兴路方向往宜宾学院内部道路直行由段某松驾驶的川Q7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潘某诚受伤及两车受损的路外交通事故。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管五大队依法认定:潘某诚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段某松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双方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宜宾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在停车场、小区、厂区、学校等出入口处弯道和盲区较多,视线较差,在经过时要减速观察通行,才能避免发生事故。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