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切实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防范制假售假案事件的发生。3月15日,叙州区公安分局提前谋划、创新思路,组织民辅警走上街头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派出所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制假售假犯罪的基本形式、预防手段和举报方式等方面知识,并结合真实案例向群众介绍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预防上当受骗的技术手段,避免群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通过此次活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识产权和消费权益的保护意识,增强了消费者鉴假维权能力,警示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筑牢了大家合理、科学消费的理念。此次活动累计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警方提示:
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应当从信誉高、服务好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确保商品的质量。不轻信广告,不买三无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看清商品标识。
保存购买票据。购买药品时应索要销售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维权。如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在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观音派出所、蕨溪派出所、赵场派出所、安边派出所、南广派出所、柏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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