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范隐患,今年宜宾在全市各学校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切实保证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截至目前,宜宾市已经在1812个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884名、食品安全员1812名,全方位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今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1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明确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应当配置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今天中午有哪些菜品?食品留样了吗?”11月7日11点10分,宜宾市叙州区五友路学校食品总监雷超琴正在食堂检查,她一边翻阅食堂安全记录台账,一边叮嘱食堂工作人员厨余垃圾一定要定时清理。
雷超琴表示,成为食品总监后,她每天上午都要去食堂,对食堂采购账目、食材新鲜度、菜品制作流程等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地对食堂的油、米、面以及调味品进行抽查。
据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杨万才介绍,为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总监的配备要求,结合两个责任的落实,为全区303所学校全覆盖配备了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
据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食品安全总监主要由企业的副总、学校的副校长担任,食品安全员则由企业、学校分管后勤的相关负责人担任。食品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机制。
除了学校,目前宜宾还率先在白酒产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助力白酒产业发展。
来源:宜宾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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