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青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青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拉赞助、借款;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职;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青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青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青春 简历 王青春,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四川宜宾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1年5月,在宜宾县白花区公所工作; 1991年5月至1993年4月,在宜宾县民政局工作; 1993年4月至1995年10月,在宜宾地区民政局工作; 1995年10月至1996年3月,在宜宾地委办公室秘书二科工作; 1996年3月至1996年9月,任宜宾地委办公室秘书二科副主任干事; 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任宜宾地委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 1997年1月至1998年9月,任宜宾市委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 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任宜宾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宜宾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2002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宜宾市委督查办公室(市委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宜宾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副主任; 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党委委员、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1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2013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任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 2020年4月至今,任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宜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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