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的新规,从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银行ATM柜员机转账的,24小时后到账,在到账前可撤销转账。这一防范电信诈骗的新措施,在执行第一天就发挥了作用,多起电信诈骗被成功堵截。然而,为新规“量身定制”的新型诈骗手法也随之而出,即诱骗受害人将银行卡中的现金取出后,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打款到指定账户。
12月6日,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的张女士接到号码为0196852202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民警,说张女士涉嫌电话传销,已诈骗了多人的钱财,叫张女士将其银行卡上的全部存款取出后,再存进指定账户进行冻结,待查清后再与张女士联系。
张女士依照这位“民警”的话,将自己卡上的8600元取出,无卡存款到该指定账户,存完钱后,张女士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被骗了,随后,向江安县公安局报案。 目前,江安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在此,小编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易相信任何涉及本人银行账户、现金、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的电话或短信。
蜀黍教你如何识别这样的“搞事情”: 1.如果遇到自称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知你涉嫌洗钱、贩毒、经济犯罪等,诱使你将钱款转入、汇入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号,一定是诈骗电话,“公检法”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安全账户”=诈骗! 2.凡是有人打电话的内容涉及到你的钱财、银行卡等时,别轻易相信,请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公安机关因办案件需要找当事人核实有关情况的,一般情况是直接找到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调查,特殊情况下会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案件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向犯罪嫌疑人调查案情。 3.对不知来历或者非常见手机号码、座机号码,挂断后重拨回去,用以测试这号码是否为诈骗虚拟号码。
蜀黍来宣传: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或相关涉案人员账户、现金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冻结法律文书到银行办理,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当事人将现金转账或汇款到指定账户后才冻结。 来源:江安公安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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