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关于对郭五林卖书加学分事件的调查处理决定
关于近日各大媒体曝光我校郭五林老师利用承担公共选修课“公务员考试”(网络课程,媒体报道称“申论”) 课程教学向学生卖书并根据学生买书情况予以考试加分从而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一事,学校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在校内展开了全面调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现就对该事件作出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一 、宜宾学院通过2015年“制度建设年”和2016年“制度落实年”建设,学校在党建、教学、人事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是明确而健全的,从而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 、郭五林老师在承担“公务员考试”选修课教学中向学生推销本人编写教材《申论三级飞跃法》,并在“课程考试安排”中将学生买书售书情况与考试成绩挂钩,违反了学校关于教材征订、采购、使用的管理规定和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未经报批擅自更改课程考试方案和要求,其个人行为是严重错误的。
三 、为妥善处理该事件,宜宾学院成立了由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事件的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处理。
四 、为及时纠正错误,回应社会关切,经学校研究,对该事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郭五林老师就所犯错误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向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公开道歉;
2、清退该课程全部售书款,责令郭五林老师立即向已经购买书籍的学生如数退还全部购书款,为保证学生该门课程的学习和顺利完成考试,学生已购书籍暂不用退还;
3、停止郭五林老师继续担任申论课程的教学管理和考试权,由教务部门和二级学院联合成立该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组,专门负责该门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课程后续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宜宾学院教学运行管理办法》,学校认定此事件为教学事故,并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郭五林同志给予相应处分。
5、将根据《宜宾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宜宾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宾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宜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对郭五林同志的错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郭五林同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其违规违纪事实依据,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郭五林同志予以严格执纪问责。
五、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学校将以此次郭五林老师卖书加分事件为戒,由教务部门牵头立即对全校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运行、考核等各环节开展全面彻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由人事部门牵头在全校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检查,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全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宜宾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