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购车这样的标语是不是很令人觉得吸引呢?小编也觉得很诱惑啊!
然而宜宾有几名消费者却轻信了0元购车,最后....
(此图为网络配图)
2018年1月19日,翠屏区工商局接到3名消费者共同投诉,称在宜宾一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公司”)办理“0元购车”业务后一直未取得车辆,并且还背负了一笔巨额银行贷款,请求工商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该局庚即指派经检大队前往调查,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8月,3名消费者被这家“汽车公司”“0元购车 你购车我出钱”的宣传广告所吸引,分别购买奥迪Q3(售价23.2万元)、大众速腾2017款(售价14.08万元)、江淮瑞风M4(售价10.48万元)三辆汽车。“汽车公司”分别收取了3名消费者的购车定金,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且承诺购车款以全额贷款方式支付,消费者无需支付首付款,贷款由“汽车公司”帮忙办理。随后“汽车公司”与宜宾某汽车咨询公司(实为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达成协议,由“担保公司”为3名消费者联系银行办理贷款。
2017年9月6日,“汽车公司”向“担保公司”出具了伪造的《承诺书》,表明已收到了3名消费者的车辆首付款,而实际上3名消费者并未支付。2017年9月中下旬,“担保公司”分别帮助3名从银行办理了金额分别为19.8万元、12.2万元、9.5万元的贷款。因3名消费者与银行签订了协议,所以上述款项仅在三人的账户短暂停留就转到了“汽车公司”的账户,但贷款发放额度只有购车款的80%,并非该公司向消费者承诺的全额。之后“汽车公司”以消费者未支付首付款为由拒绝交付车辆。
1月30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翠屏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3台涉案汽车实施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对该“汽车公司”的违法行立案进一步调查。
小编有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豪车还需“真金白银”才能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