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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只针对“滴滴”!一视同仁!出租车服务新规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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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2 09:2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IP未知

又是新的一月开始,神清气爽

每到这个时候,总得实施点什么才符合国情嘛

《宜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都在吐槽




某办公室

“小李啊,昨天那则网约车管理细则如何啊?”

“反响挺大的,吐槽挺多的!还有人喷我们!”

“我们没有针对谁嘛!把出租车规定再放出去,一视同仁嘛!”

“领导英明!”

——以上对白纯属扯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规章名称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中原有的“出租车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表述,在新规中改为“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拒载、议价、甩客、绕道、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行为的罚款标准从原规定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至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等等

这句话似曾相似啊!

有种每逢月初月底就会颁布一次似的

还有种敌不动我不动

敌一动我乱动的感觉

滴滴每逢有点什么消息,紧随而来的必定就是出租车的消息




但每次都是宣个誓

就没有后续了

该拒载拒载,该拼客拼客

来来来,上车上车,顺路顺路,收你10元好了

烟点起,微信红包抢起

部分司机的行为不是一个规定就能约束的

因为只要闹的不大,规定就没人监督,没人执行

打个投诉电话也就石沉大海了



所以说:要治理出租车行业的弊端,有关部门还得重新回到以服务消费者的重心上来。不只是与时俱进使用网络手段,也不仅仅让车辆变得豪华干净。关键还是要以公众的诉求为出发点,重新审视运营和监督链条中的各种失范、漏洞和不作为,倒推行业体制改变。


(来源:周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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