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下午,事主王某到宜宾市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家中下午被盗,损失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书包、一个钱包。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深入摸排,发现王某的表哥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晚上21时许,民警到唐某家中准备对其实施抓捕,唐某拒不开门,将自家厨房内煤气管接到客厅,并打开煤气,手持打火机准备点燃。
此刻民警并不知情,果断将门踹开后,进入室内立刻将唐某控制。当民警将其手中打火机打掉之后,才发现整间屋内充满了浓重刺鼻的煤气味!当时室内各种电器均属于开启状态,随时有发生爆炸的危险,民警当机立断,立即将门窗打开,并关闭煤气阀门。消除隐患后,民警随即在唐某家中查获其盗窃所得的笔记本电脑、书包、钱包等物品。
经审讯,唐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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