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委托,将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二、竞租资料:请缴纳竞租保证金后,持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是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租协议》。三、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日前。
四、报名地点:宜宾市巨声拍卖有限公司(南岸商贸路东段8号)。
五、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大厅。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其他事项:
(一)只接受“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及餐饮、娱乐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以外的业态”的竞租人报名。
(二)对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竞租人,特别是法人企业,实行同等条件优先原则。
(三)不接受工行员工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的竞拍报名,竞买人报名时需签订承诺书予以明确。
(四)严禁承租人以任何形式的转租。
(五)提供一个月的装修期并减免相应租金。但承租人的装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要求,以及房屋所在区域的规划要求。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六)委托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期限为三年,租赁合同到期即终止失效。若委托方需继续出租该房产,将重新启动竞租,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权利。
(七)为确保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约,首次缴存房屋租金时,须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依约退还该房屋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经委托方检查核验后,及时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若合同期内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咨询电话:0831-2320468 13608290347
我公司在《大宜宾网站》、《零距离网站》及本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发布拍卖公告。
宜宾市巨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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