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济南交警进行了一次夜查酒驾行动, 并且还全程进行了直!播! 不仅如此,在直播前一天还发布了预告。 ▼
这都摆明了要有查酒驾行动了, 还会有司机“撞枪口”么? 答案是——必须的! 而且还是double kill!
在昨晚21点钟开始直播后, 37分钟的时间里, 有两名司机因为涉嫌酒驾被逮了个正着。
在直播过程中, 有十几万人次观看了直播, 虽然交警蜀黍没有透露夜查酒驾的地点, 但是也有人认出是在北园高架生产路下桥口处
交警蜀黍在直播过程中, 还顺带讲解了各种仪器的作用, 可以说是相当贴心了!
限速标志用来提醒司机 减缓车速
LED屏滚动提醒司机 前方警察执法,请限速行驶
如果酒驾司机强行闯卡 破胎器就会派上用场了 这种新型的遥控型破胎器覆盖范围是三个车道 强行闯卡想躲过它基本是不可能的...
后边的黄色架子 是一个移动式的阻车器 只要车轮压在上边, 整个车辆就原地停止,再也无法移动了
被查处的酒驾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司机
在现场的警务车中 就可以接受初步的问询和处理
交警蜀黍的夜查行动中 配备了这么全方位的装备 可以说是让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了!
再来重温一下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
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近小编在宜宾的各种饭局上 经常听到别个说 “等会要开车,我就不喝酒了” 感觉我们宜宾老司机 素质都是杠杠的 你们是不是和我想得一样呢?
内容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