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小编接到网友爆料称,有人在宜宾江安县水清镇某制衣厂背后的垃圾堆里捡到一名女弃婴,孩子看起来很可怜,周围热心的群众见状都帮忙给孩子穿衣服冲奶粉,围观的人都在感慨,怎么有这么狠心的父母,舍得把这么小的孩子丢弃在垃圾堆里……
据爆料人称,周围居民凌晨4点过就听到有孩子的哭声,但是都以为是附近哪家的孩子,就没有太在意。后来早上七点过,才在水清一制衣厂背后的垃圾堆里发现了这个孩子。当时孩子是被裹在一个石棉口袋里,里面还放着一包衣服和奶粉,这么冷的天气,孩子袜子都没有穿,冻得脸色发青,手脚冰凉。
垃圾堆
报警后,水清镇派出所民警和水清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的同时并对孩子进行基础的检查。
后派出所民警将孩子移交给江安福利院工作人员,并将孩子送往川南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在江安县川南医院儿科门诊,我们看到了正在等待做CT的弃婴,在福利院熊院长怀里的她睡得很是香甜,样子很可爱。可是当我们看到她和其他小孩相比略显异常的头部时,心里微微一紧,可能这就是她被遗弃的原因。 熟睡的样子 做CT
抽血、输液的时候她哭了,哭声让人心碎。我相信没有哪个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哭成这样能不心疼,隔壁患病的孩子爸爸抱着,妈妈哄着,爷爷奶奶围绕着,可是这个孩子呢,她最依赖的父母在哪里呢?哭得撕心裂肺有谁怜?其他人都在旁边默默流泪,为这个孩子感到心酸。
孩子检查报告出来后,医生建议往上一级医院转,因为孩子的情况有点严重,脑积水并且伴随严重贫血。
下午两点过,她被送往上一级医院进行治疗,得到市上相关部门的妥善安置。相信会有办法,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她的治疗情况。 今天在去医院的途中,打电话说起这个孩子的遭遇,的士司机说,他家里有一个脑瘫儿,从1岁起开始治疗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女儿。所以他十分不能理解这种抛弃孩子的父母,这样良心能安吗?就算严重到无法医治,也应该要陪她走完最后的路,而不是把她抛弃。
我们不能理解这对父母的行为,法律也不会允许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表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抛弃婴儿时,明显没有考虑婴儿的生存环境(如将婴儿抛弃在荒郊野外),具有恶意的主观故意则定为故意杀人罪。
十月怀胎,血浓于水。遇到再大的困难说出来相信都有很多人士愿意帮忙渡过难关。在这里希望孩子的父母可以看到,及时回头!孩子需要你们。 来源:江安橙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