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报记者从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3月1日起,宜宾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调整,低保户可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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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上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出台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具体为:自2017年3月1日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80/吨,非居民1.40元/吨,特种2.00元/吨。上述价格执行一年后,即2018年3月1日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吨,非居民1.60元/吨,特种2.30元/吨。
据悉,为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调整而降低,减轻价格调整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经济负担,宜宾市对经民政部门核定的宜宾市城区低保户,将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吨之内的(含10吨),免缴污水处理费;每户每月用水量超出10吨的,只缴纳超出部分用水量的污水处理费。
来源:宜宾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