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
举例来说,如果你2016年12月19日拿到的驾驶证,这就意味着每年的12月19日分数清零,也就是说,当年的12月19日起到次年的12月18日23:59:59是一个记分周期。
假如你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扣了分,但罚款在下一周期才缴纳,则记分也“转到”下一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持A、B类驾驶证的朋友,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需要及时参加审验学习。并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会做降级处理。如果驾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所持有的驾驶证最高准驾资格将直接公告作废。故请参加满分学习的A、B类驾驶人,在考试完三十日内,及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办理降级业务。
在实习期的12个月内,如果记满12分,那么驾驶证将被注销,需要重新报考驾校,申领驾照!
转自:张家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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