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静爷 宜宾行动了! 10月10日,住建部出了一则通知,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最近有些城市房价真是涨疯了。紧接着,宜宾也出通知了,要查处开发商哄抬房价、随意涨价等行为。
宜宾这则通知,是10月18日出的,主要对象是开发商,会对开发商的诸多不正当行为,有规范和查处。
宜宾开发商,不得做什么?
一、不得 哄抬房价
开发商不得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住建房管部门会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
二、不得 随意涨价
开发商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同一项目后期申报预售价格,涨幅不得超过备案均价的10%。
宜宾商品房达到预售条件时,要向房管局申报预售价格,现在规定开发商开盘后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有些项目是分批次开盘,那么同一项目,后几批次申报价格的涨幅,不得超过之前的10%。
也就是说,政府在控制房价的涨幅了,开发商不能随意涨价,更不能漫天涨价。
三、不得 捂盘惜售
开发商不得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须在颁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这是要求开发商加快房源上市销售的进度,满足市场供应。
四、不得 借机抬价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开发商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一直都有这个规定,就看具体执行情况。
五、不得 额外加价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开发商要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
六、不得 捆绑搭售
开发商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价格。
这种情况,宜宾还比较少。
七、不得 一房多售
开发商不得一房多售。
如果有顾虑,可以在房管局查询备案。
八、不得 挪用预售资金
开发商不得挪用预售资金,一旦查实,立即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业务,并责令企业整改。
预售资金,只能专项用于工程建设。
九、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卖房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销售商品房。
未取得预售许可不能卖房,不能签合同哈。
十、发布虚假信息、广告
开发商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一经查实,要被处罚。
宜宾的上述动作,能管住房价的上涨么? 你说说呢。 来源当下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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