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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14: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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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宜宾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对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市中心城区(翠屏区、叙州区、临港经开区)。
二、调整内容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起步基准价:白天(7:00——22:00)调整为5元/1公里;夜间(22:00——次日7:00)1.6排量调整为5.54元/1公里,1.8排量调整为5.57元/1公里(均含已取消的1元燃料附加费)。
(三)车公里基准单价:1.6排量调整为1.8元/公里;1.8排量调整为1.9元/公里;夜间车公里基准单价在白天基础上加30%不变。
(四)低速行驶费: 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调整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基准单价/4分钟计时收取。
(五)合乘费:按合乘里程费用的8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合乘收费由于需对现有计价器进行升级改造,待改造完毕具备合乘收费功能时实施)。
(六)春节临时加价:春节期间(按国家公布的放假时间,即除夕到次年正月初六),实行每趟次加收5元。
(七)返空费:由现行的5公里以上调整为6公里以上, 仍按车公里基准单价加50%不变。
(八)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费用由乘客按实支付不变。
(九)计价收整不变,即计价器计费尾数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三、执行时间
2019年7月3日起执行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特此公告。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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