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筠连县市场监管局将民生计量工作触角深入市场前端,开展了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处涉嫌销售的不合格计量器具14台,从源头打击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作弊”行为。
现场检查发现,上述14台电子计价秤中有少部分可以通过输入特殊密码组合改变显示重量,实际重量为39g的固定物品通过按键操作称重栏显示数据可以从0.2g变到1480g不等,涉嫌具备“作弊”功能;另有部分电子计价秤涉嫌标注虚假型式批准证书编号等信息。目前正在进一步案件调查处理中。
电子计价秤消费提示:
1.秤体显要位置未见标注“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的字样的,要谨慎!
2.根据国家标准GB/T7722-2020《电子台案秤》相关要求,电子秤应标识以下内容: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及制造日期、型式批准证书编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铭牌内容不齐的,要谨慎!
3.仅标注“某单位经销”、“某单位监制”的电子秤以及未留出检定标志的位置的,要谨慎!
4.原《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公告)规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审批事项。因而标注有MC标识的,要谨慎!
5.依据《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均属计量违法行为。因而,具备公斤调市斤(非法定计量单位)功能的电子秤可能具备作弊功能,要谨慎!
来源:筠连市场监管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