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通报“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
20起案件中,涉及不合理低价游案件10起,未签订旅游合同案件5起,指定购物场所案件2起,其余3起分别为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非法转让经营许可以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这20起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为海口新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总计3840元的价格,组织了由34名游客参与的“海南三天二晚游”,而该团队在旅游过程中的实际消费金额为15276.55元。
对此,旅游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石某某处以2万元罚款。
其中,宜宾一家旅行社因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被处罚!
20家涉案旅游公司名单 均受相应处罚
不合理低价游:
云南天循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乐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海口新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昆明飞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黑龙江省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张家界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深圳市深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春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天津乐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指定购物场所: 云南义云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昆明臻美旅行社有限公司
擅自增加自费项目: 四川锦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非法转让经营许可: 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山水易游旅行社
未签订旅游合同: 海南沙洲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 北京到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日游金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