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我和我的爱人通过58同城看到华侨城江上有公寓出售,拨打电话过去联系到长江公馆的销售郭某薇,在郭某薇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工地,并且当场下定金定了2套公寓。
约定好4月4日缴纳首付款。交款之前,我还特意问了有无不良因素公示,被销售告知没有以后,我们又临时起意多买了一套。三套公寓总价1301188元,当场首付了671188元。
首付款缴纳以后,(骗1)销售告知要等两天才能给我们办理网签备案,原因是要调用公章。当时我们也没在意。过了几天联系销售想签订主合同网签备案,(骗2)销售缺告知我们的购买价格低于备案价,需要在房管局走破底流程,让我们再等一个周。
又过了一周以后,我们再次联系销售签约。(骗3)销售又告知破底流程已经走到总公司了,只需要西南片区开个会后就可以网签了,于是我们又等。
直到5月初的时候我们联系销售,并且约见了销售主管,(骗4)销售主管告知不能网签的真正原因是,由于别的客户按揭款没有准时打到监管账户,导致监管账户关闭,不能网签,他们也正在积极沟通处理,让我们等到5月底,不行的话就配合退款,(经网签中心核实,哪怕网签真的被关闭了,只要要签,也可以马上开)。
直到5月27日,销售告知我,要年底才能给我办理网签备案,原因是去年12月的时候,开发商向别的机构借贷了6000万(实际是23年1月),并且将诸多房产作为了抵押,我购买的就是其中的抵押物。
经过致电房管局,住建局了解后发现,这根本不是抵押这么简单,这几套房子已经网签给一家金城的公司了,而且住建局告知我,明确的通知了开发商这些房产是禁止销售的。本着保障资金安全的想法,我们找到销售以及销售主管,仅要求将我们的购房款从监管账户退回。
而销售及其主管极其恶劣,打12345投诉我们了没有嘛?住建局怎么说的嘛?哦,你回去等通知吧!没有任何退款流程手续,没有任何书面文件。
长江公馆开发商,售楼部,在明知该房产不能办理网签备案,明知住建局明确禁止销售该房源的情况下,依然利用欺骗,隐瞒,欺诈的手段骗取了我671188元购房款。希望主管部门能起到监管,监督的作用。
对于这种没有底线的商家采用了没有底线的隐瞒事实真相,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给予重拳出击,保护我们宜宾市民的财产安全,捍卫公信力。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对于不法者应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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