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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措施(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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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9 16:1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宜宾市翠屏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措施(暂行)

一、高位落实领导责任。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向区委区政府做深刻书面检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专题约谈。

二、全面落实追责问责措施。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镇(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视情由组织、纪检部门落实追责问责措施。
三、大力奖惩基层干部。人为原因发生森林火情(火灾),首次发生的,扣罚村干部当月绩效的50%;再次发生的,全部扣罚当月绩效;全年内未发生的,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高火险期内按月增发专项补助。在全年目标绩效考核中,单列5分对各镇、街道机关干部实施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考核。
四、顶格处理森林火情(火灾)肇事者。第一时间调查森林火情(火灾)起火原因,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肇事者:情节轻微的,依法实施拘留;情节较重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不具备实施强制措施条件的,按“村规民约”严肃处理。
五、全面优化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镇、街道的队伍建设,整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一支强大的专业化森林扑火队;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小火大打”要求,立即购置灭火无人机,高标准配备扑火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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