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宜宾   今日宜宾   触目惊心!这两个社会“杀手”正在危害着我们每一个宜宾人!
返回列表
查看: 66786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触目惊心!这两个社会“杀手”正在危害着我们每一个宜宾人!

[复制链接]

971

主题

959

帖子

292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2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03-04 09:5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IP未知
在春节前,一个好久不见的高中同学被酒后驾车的驾驶员撞车,突发车祸去世,他的小孩才3岁。从他们家看望回来以后,每当想起小孩子挂满泪珠的小脸,心里就非常难过。后来我上百度一搜索,发现中国的车祸死亡率已经连续1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而因为酒驾导致的事故占很大一部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开车最危险的地方,接下来的这一幕幕都是血的教训!!
惨剧一:4死1伤
2013年,苏州一辆载有5人的黑色小轿车因酒驾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渣土车,造成小轿车上3男1女当场死亡、另1女子受伤。
惨剧二:3死1伤
2015年湖北一辆SUV司机因酒驾撞上一名路人后,连撞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卖西瓜的三轮车,事故造成3死2伤。
惨剧三:4死2伤

2013年四川宜宾白塔山惨烈车祸,宝马车驾驶员酒驾,撞上了对面驶来的别克车,随后撞上大货车,事故造成4死2伤。

这样一个社会杀手难道不受控制,不应该被严惩吗?当然不是,自从2011年起,中国就颁布了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驾纳入刑法,醉驾的人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酒后驾车将被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该规定颁布后,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0%、70%以上,对于酒驾和醉驾的震慑效果非常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口号也越来越深入人心。

然而还有另一个危害更大的社会杀手却一直屡禁不止,在社会上肆意为虐,逍遥法外,令数十万人成为受害者,无数个生命因此划上了句号,先来看两个惨痛的教训。

1998年朔州假酒案
一个农民用甲醇加水后勾兑成散装白酒然后批发上市,几日之内,27人死亡,两三百人中毒入院!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
近4万无辜婴童受害,1.2万住院治疗,最终依然有4个纯洁生命离开人世,举国悲痛!


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危害着我们的人身安全,还对我们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像下面这样一双官网售价2180元的雪地靴,造假成本却只要40元。


在很多偏远落后的地方,各种成本低廉的山寨假冒产品更是将正品的市场抢占,成为当地居民购买的主流商品,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喝下去的都是工业化学品勾兑出来的饮料,这些产品都会严重威胁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白事可乐 VS 百事可乐

康帅傅 VS 康师傅

营养直线 VS 营养快线


为什么国内的假货层出不穷?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制假售假的成本极低。

1993年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今,24年过去了,这个罚款标准一直没变过。放在1993年,5万块钱算得上是一笔巨款。如果你在当时制售假货,那么根据《产品质量法》,足以让你倾家荡产。但是,相比制售假者获得的暴利,如今的5万元罚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造假的收益远高于抓到被罚的风险,这正是假货打不尽、除不绝的根源所在!

于是,一直和假货较劲的阿里巴巴看不下去了,日前站出来呼吁:像查酒驾一样,从社会群众层面传播“坚决打击和抵制制假售假”,从管理和执法层面做到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任何一个犯罪者!

酒驾已经被遏制住了,对社会危害更为严重的造假也必须被遏制住。只要措施给力,相信后者一定会得到有效治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54

主题

714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033
沙发
发表于 2017-03-04 10:3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酒驾害人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收藏:1955 | 帖子:13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831-888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