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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筠连县食药监局查获一起违法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证明生猪肉案
2月22日上午,一名群众通过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县食药监局举报:县城城北农贸市场内一生猪肉销售点正在销售疑似未经检验检疫证明的生猪肉。
接到举报后,县食药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城北农贸市场进行调查。
通过举报人的指引,执法人员找到被投诉生猪肉销售点,向其经营者陈某出示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后开始进行询问、检查。
经过询问与检查,发现该销售点销售的部分生猪肉胴体上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经营者陈某亦无法提供该生猪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承认其私屠家猪与经检验检疫证明的生猪肉混卖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六款与第八十五条第六款,执法人员当场进行立案,查封扣押了未经检验检疫证明的生猪肉共计55千克,并将依法作下一步处理。
来源: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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