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024年宜宾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翠屏区合江门广场举行。
2024年宜宾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作承诺表态发言,将切实做好医保基金集中宣传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和使命,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启动仪式现场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据了解,2024年宜宾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宜宾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其中需要突出宣传“两高一部”今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对该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解读,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启动仪式现场
下一步,宜宾将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实现全过程智能监控,开展国家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落实监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医保政策宣传员、基金安全情报员、医保行为监督员”的良好氛围。
新闻多一点:
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五不可” 1、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持。
来源:宜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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