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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日前公布了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考试将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题同卷合并进行,并对拔尖创新人才班数、班额作了限制。
宜宾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是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2017年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结合了宜宾市实际。
2017年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整体政策及考试科目、分值等与往年相比保持稳定。
不再收取报名考试费
《实施意见》中提到,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市级相关支出由市财政承担,县(区)级相关支出由县(区)财政承担。
选拔与招考同题同卷合并进行2017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考试将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同题同卷合并进行。
各校拔尖班有班数、班额限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学生情况统筹组建拔尖创新人才班,其中省一级示范校组建班级数不超过3个,省二级示范校(含筠连中学、屏山中学)组建班级数不超过2个,班额不得超过40人。
保留身份类加分 取消素质教育类加分2017年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了优化,其中保留身份类加分,少数民族考生,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4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如属双重或多重身份的,按最高加分项录取,不重复加分。继续取消素质教育类加分,市、县(区)三好优干、艺体特长生、科技类竞赛等不再加分。
全市普高招生26787名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26787名,分为定向计划(定向分配到校计划)、普通计划(含拔尖创新人才班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三部分。
艺体特长类招生计划包含在普通计划之中。
部分学校可招收少量市外回流初中毕业生(不占此招生计划)。
各类普高跨县(区)招生人数有异其中,市一中、市三中分别面向市内招生1500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溪一中、宜宾县二中分别跨县(区)普通计划招生150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宜宾市四中、宜宾县一中、江安中学、长宁中学、高县中学、珙县第一高级中学、兴文县二中、宜宾市六中每校跨县(区)普通计划招生50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筠连中学、屏山中学、南溪二中、长宁县双河中学每校跨县(区)普通计划招生40人。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经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后执行。
各类普高定向分配计划不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市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计划不低于65%(自主招生计划除外),其余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5%(自主招生计划除外),其他普通高中无定向计划。
同时,鼓励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外招收回读优秀学生。面向市外招收回读优秀学生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核。
中职校招生28400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计划为2840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招生计划为2430名。
同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面向市外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
来源:宜宾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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