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畜牧水产局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管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病死猪肉进入市场流向餐桌,建立了畜牧 、公安、食药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但仍有少数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从事违法活动。
11月19日,莲花镇畜牧兽医站向县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称接到当地群众举报,有人在莲花镇路边兜售死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原来,在莲花镇莲花山村太年酒家对面,有一辆车牌号为陕EB8909的蓝色大货车,车上有两头死猪,据当地村民反应,货车上的三人曾问他们要不要买他们车上的死猪。执法人员将该车及其一行人员带回莲花镇畜牧兽医站调查询问情况。货车司机一行三人,司机赵保军家住陕西省大荔县西寨乡梁园村三组410号,另一个司机叫梁纪亮,一个跟车的叫白伟青,三人于2016年11月18日早上在陕西渭南养猪场拉了132头猪,2016年11月19日早上8点过到达目的地卸猪时发现死了两头,卸完后将两头死猪拉起往回走,在莲花镇莲山村附近兜售时被当地群众举报。
经调查,该三人曾电话联系太平飞龙公司屠宰场经营者曾XX问他要不要买两头死猪,遭到拒绝,在往回走途中向莲花镇莲山村附近村民徐XX、蒲XX兜售,于是村民向莲花镇畜牧兽站举报了此事。赵保军等三人不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的处理,拒绝接受行政处罚,县畜牧水产局及时联系莲花镇派出所协助处理。莲花镇派出所暂扣了其行驶证,并将三人带至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要求三人等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理完毕后再行处理。
20日上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按行政执法程序对赵保军等三人进行行政处罚,监督其将两头死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考虑到三人非本地人,自行处理有一定困难,帮助联系了我县飞龙公司屠宰场,将两头死猪运至飞龙公司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兴文县已对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形成了畜牧、公安、食药监等多部门联动长效监管机制,增强了多数经营者以及广大民众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再次提醒生猪(包括各种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病死猪经营的红线不能触碰,在兴文买卖病死猪是跑不脱的。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欢迎提供举报线索。
(图文来源:兴文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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