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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0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各区县教育局开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的督查,并对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组织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竞赛测试的行为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在本校区和宜宾市一中校区组织开展了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竞赛测试,设考场67间,参加测试学生包括宜宾市除翠屏区外的9个区县小学六年级学生近2600人,并收取了每生竞赛资料费100元。
12月1日和12月7日,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先后召开了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组织民办学校负责人学习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的文件和公告,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省、市(区)教育部门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严禁违法违规举行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或变相参加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下,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仍一意孤行,违规组织竞赛,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民办教育形象。
为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川教函〔2016〕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办发〔2016〕17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违法违规组织中小学生参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的公告》有关规定,对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的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一、责成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违规行为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二、2017年1月10日前,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退还所收取的竞赛测试资料费,责成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稳定工作;
三、对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2016年度年检作降等处理;
四、取消2016年对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的地方财政性奖补经费;
五、削减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2017年5%初中招生计划;
六、责成宜宾市翠屏区龙文学校就违规组织竞赛测试进行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来源:宜宾维他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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