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和闺蜜要结婚了! 还要用我买的房子当婚房?!
(图据网络)
2014年大学毕业后,李高霞一直租房居住, 2016年3月,李高霞认识了男子小高。 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李高霞通过按揭的方式, 用自己尾数为5442的银行卡向开发商 支付了近12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
但因自己在老家已有一套按揭房, 为避免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比例上涨的风险, 所以就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2017年4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 房子随后也就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 小高表示,近12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 是自己从李高霞处借来的, 并不是李高霞所说的借名买房。
李高霞表示,自己只是借名买房, 而不是借钱买房。 为此她还出示了当事置业顾问付小姐所做的证词。 置业顾问付小姐愿意向法庭证明, 因为考虑到首付比例和利率问题, 李高霞在购房现场决定只写下男朋友小高的名字。
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17年的年尾, 交房的时候。当初买成49万的精装房已经升值到近百万。 李高霞打听到,双方分手之后, 昔日男友又结识了新的女友, 对方还是自己的闺蜜, 目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匆匆接房,正是为了布置新居。 听闻这个消息,小李那是五味杂陈。
律师回应则称: 李高霞仅仅凭借这些证据, 证明是自己出资买的房, 甚至想拿回注册登记为他人的房屋, 不容乐观。
目前, 李高霞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俗话说得好, 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更何况是情侣…
内容来源:辽沈晚报综合第1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