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员工的公告
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2日,是由叙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信用评级AA+。主要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大宗商贸、碳中和、楼宇经济、数字经济、水利水务等工作;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6个。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思想品德、知识结构、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工作经验、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回避关系的;
7.曾被各级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3日18:00 截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下2、3、4项材料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
(1)《报名登记表》(word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5.指定收件邮箱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898245247@qq.com。
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0831-6883927。
(二)资格审查
1.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核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评委组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经用人企业研究后可适当放宽,仍未满足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在考察阶段,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https://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未经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原则上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司对递补人员充分评估后决定是否录用。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本次招聘人员的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
1.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一般职工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21〕—50号)执行;
2.试用期工资按薪酬标准的80%发放;
3.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个人收入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0831-62594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https://www.ybrc128.com(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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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