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交警蜀黍才曝光了
10辆车的不文明行为
现在
又有人“中榜”了 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呢?
有事没事 就“叭叭叭……”不停按喇叭 这次 交警蜀黍认真起来了 我们再也不用面对这些讨人厌的汽车噪音
日前,宜宾公安交警按国家环保部门关于城市噪音治理和宜宾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引入了违法鸣笛电子自动抓拍系统,并于8月1日启动了首个鸣笛抓拍系统进行抓拍。
8月9日,宜宾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查获的多起制造噪声的改拼装车辆。
快看看有哪些遭了! ↓↓↓
2017年08月08日晚,藤荫路查获处罚车辆川QX3097、川QJG007。
2017年08月09日,在睦邻路查获处罚川QP0277。
2017年08月09日,在清溪路口查获处罚川Q69288。
2017年08月09日,在寨子山路口查获处罚川QGR006。
2017年08月08日,在人民路查获处罚川AE606M。
2017年08月09日,长江大桥下查获处罚无牌两轮摩托车。
不想成为下一个上榜的人? 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要牢记哦!
(一)违法内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 处罚条款:第124号令第57条; 违法代码:1087; 罚款金额:500元,不扣分,责令恢复原状。
(二)违法内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四川《实施办法》第65条第1项; 违法代码:1108; 罚款金额:50元,扣留车辆。
(三)违法内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表述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 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 违法代码:1005; 罚款金额:1000元,扣留车辆。
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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