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测速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十七大队在辖区S41遂宜毕高速宜宾路段、S80古宜高速宜叙路段、SQ宜宾绕城南段增设4处固定测速执法取证设备和5处移动测速执法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点位及限制时速
(一)、S41遂宜毕高速公路K268+900m叙永往宜宾方向,限速值:小客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80公里/小时。
(二)、S41遂宜毕高速公路K271+900m宜宾往叙永方向,限速值:小客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80公里/小时。
(三)、S80古宜高速公路K102+600m叙永往宜宾方向,限速值:小客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80公里/小时。
(四)、S80古宜高速公路K125+700m宜宾往叙永方向,限速值:小客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辆80公里/小时。
二、移动测速点位及限制时速
(一)、S41遂宜毕高速K270+590m,宜宾往叙永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二)、S80古宜高速K124+700m,宜宾往叙永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三)、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0Km+900m,绥庆往宜宾西方向(长下坡路段限速值:80公里/时)。
(四)、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1Km+850m,宜宾西往绥庆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五)、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4Km+200m,绥庆往宜宾西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三、公示日期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6日。
四、启用时间2022年4月7日零时。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路段限速标准谨慎驾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十七大队
2022年4月1日 来源: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十七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