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公民都应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 但是,近期却有两人从重点地区到南溪却未主动报备,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地案例警示
5月23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治安大队查处两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行为人詹某、曹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经查明,詹某某和曹某于2022年5月7日19时许在重点疫区聚餐时与新冠确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后驾车离开重点疫区返回南溪区。
两人在返回南溪区后未及时到所属社区报备,并有意隐瞒部分行程及次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詹某某和曹某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报备,明知重点疫区返南人员需要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却故意隐瞒行程。
目前,詹某和曹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南溪公安提醒
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相关要求,对不主动及时报备和不如实提供个人状况、中高风险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信息导致疫情传播的,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公民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防疫措施,勿以恶小而为之。
注意 来(返)宜人员可以网上报备啦
宜宾市各级疾控中心疫情值班电话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222000
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163110
叙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22671
南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3839899
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836120
兴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8833340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629633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5721369
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2622635
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4318148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31—7725120
原文标题:宜宾这2人与新冠确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故意隐瞒行程!被行政处罚…
来源:南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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