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翠屏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天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9年5月,刘天带队赴江苏省多地法院考察学习,期间,刘天等人擅自改变行程,采取半天考察学习、半天观光旅游的方式,先后到无锡紫砂博物馆、灵山大佛、苏州拙政园等景区旅游。返回宜宾后,刘天等人在单位违规报销外出旅游的交通费、门票费等共计7060元。刘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余参与违规公款旅游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赔。 二、叙州区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钢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1年,徐钢在担任原宜宾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叙州区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借考察之机携家属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过节等名义所送礼金5.3万元和地方土特产。徐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徐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筠连县房产管理局原局长苏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9年,苏强在担任筠连县房产管理所所长、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经个人提议并召开班子会商定,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和部分职工超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浮动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规定比例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共计42万余元,其中苏强个人获得7万余元。2021年9月,苏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清退。
四、珙县天一粮食储备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张礼违规送礼问题。 2018年7月,张礼在担任珙县珙泉省粮食储备库主任助理、珙县天一粮食储备公司经理期间,为与原珙县粮食局局长苏某某(另案处理)搞好关系,赠送其现金2万元。张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张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兴文县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郑瑞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郑瑞江先后3次将经营学生食堂产生的利润和教辅费支出后的剩余资金,以“辛苦费”的名义违规向学校教委会成员发放津补贴13.7万元,其中郑瑞江个人获得0.5万元。郑瑞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郑瑞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全部清退。
六、屏山县大乘镇大乘社区干部王怀、胡著国、王喜文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1年5月至6月,大乘镇大乘社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怀,党支部副书记胡著国,党支部委员、文书王喜文等人,违规使用村办公经费吃喝。2021年8月,王怀、王喜文等人违规使用村办公经费为胡著国举办生日宴。胡著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王怀、王喜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全部清退。 来源:廉洁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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