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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打车,遇到点遭心事,出租车司机绕了路,营运公司都无下限包容都算了,还说是乘客陷害司机,我也请大家来看看,这到底是咋陷害的了?我这个卑微的乘客究竟从中获得了什么得益!我只能说对服务无下限地包容,就意味着放弃市场吧!欢迎大家来投标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9月20日
从庄子上路的打翁渔府门口打车到崇文路山水亭院东区西南门,下午4:08分上了车牌号为川Q KY668的出租车,下车时为16:13分,里程共计2.5公里,费用9元。
按以往的经验,车子会到庄子上路与往江路的路口调头,再直行左转进外江路,在外江路直行到崇文路口右转下行100米左右就能到达。
但该出租车在庄子上路往望江路方向直行到外江路就右转进入了望江路,我质问他为什么不从庄子上路调头时,他的理由是双实线不能调头。实际上拉近庄子上路与望江路口的道路上有明确引导左转的标志,且无禁止调头标志的,只要科目一考合格的司机都不致于作出这个路口不能调头的判断。然后司机问我怎么走,我还能要求他在望江路上调头回去吗?
而且作为一个合格出租车司机,你的职业素养中就包括了对交通路线的熟悉,对于路线的合理规划。你反过来问乘客怎么走,是想把这个责任推给乘客吗?这时候我仍然相信他可以作出合理的路线规划,但最终达到目的地(实际上是崇文路山水亭院东区西南门对面下的车)时,结费9元。
碰巧我在9月19日也在同样的路线打过一次车,费用是是6元。我不知道什么原因造成费用多了50%,于是查了下路线,按19日出租车从庄子上路与望江路口调头直行左转走外江路的路线过去的里程数是1.2公里,而20日KY668车的票上记录行驶了2.5公里。在我看来,司机有故意绕路的嫌疑,于是打了12328热线投诉,要求退还多出车费,并按规定处罚司机的违规行为。
今天9月23日
我接到0831-8303864来电,一个未表明自己身份的人,自称是出租车公司(具体名称也没有说清楚)询问我是不是投诉了,问我要怎么处理。我表明立场,多出的3元钱我不要都可以,但违规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对方说那就按他公司规定给驾驶员罚款100元、停运2天、待岗学习的处罚,问我是否满意。我询问对方如何公示处罚结果时,他说发短信给我。我很难不怀疑这所谓的处罚是真还是假,所以要求他出具处罚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我,以确认此处罚是真实有效的。
但对方立马翻脸说在出租车视频记录有两处说明司机没有违规:1、中司机说双实线不能调头;(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路口有明显标识引导可调头,司机科目一没过就上岗?)2、司机问我怎么走时,我说随便他。(难道我在车上不规避一下和司机争执起来引发危险驾驶或人身攻击的风险?)且司机也觉得特别冤枉。我询问他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时,又说不出任何的法律法规依据。
我查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年9月30日依据2016年第14号令颁布的《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该司机已经违反了该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八款。而该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出租营运公司则应在接到投诉后十日(非十工作日)内处理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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