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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震惊!宜宾市民王先生25万买一辆瑕疵车!一年之后才发现! [打印本页]

作者: 欧阳    时间: 2017-6-28 07:23
标题: 震惊!宜宾市民王先生25万买一辆瑕疵车!一年之后才发现!
虽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拥有汽车的市民越来越多。但总的来说,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仍属于奢侈品,一般家庭购车都会再三考虑,只为买到心仪、性价比也高的汽车。但如果电视前的您花费近25万元高价购置的新车,在交到您手上之前,车辆就存在检修并且没有被告知这一情况,等到一年后您无意发现时,您会是怎样一个感受呢?来看看市民王先生怎么说。


当事人 王疆说:我车子是在2016年3月6号,在宜宾福特祥奕4S店购买的福特锐界的车,价值是24万4千8百元,当时是以新车的购买方式买的。



因为价格不菲,购买到这辆福特锐界后,王先生一直对自己的车辆爱护有加。就在今年5月对爱车进行保养时,无意在4S店工作人员的建议下,王先生关注了福特汽车的微信公众号,并且查看了自己爱车的相关信息,这一查可把他气得够呛。



当事人 王疆说:我关注了(福特汽车)官方公众号 我点开来一看 就发现我车子在2016年2月15号 在我提车之前 有一个维修记录 右后门拆下来 然后右后门喷漆 还右后门校正这样那样的



从王先生提供的车辆信息截图可以看到,这辆去年3月6号买到的新车,在16年2月15号于宜宾福特祥奕4S店有过相关维修记录。花高价购买的新车,居然是一辆事先被维修过的瑕疵车,这让王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当事人 王疆说:我觉得我被欺骗了,因为我购买的是新车, 然后他这车子是维修过来卖给我的,然后他也并没有告知我这个事情。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先生在近两个月前后两次去到了宜宾福特祥奕4S店,要求店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来进行赔偿,然而店方提出的解决方案却从一开始的换车,免三年车保并赔偿一定金额变成了只给予几次免费车辆维保。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陪同王先生找到了4S店负责人。



宜宾福特祥奕4S店 边总说:因为之前没有咨询过我们的法律顾问, 之前说的那个赔偿方案不符合法律的相关条款的, 按照以往这种情况 我们只能做些情感上的赔偿, 目前来说这个欺诈行为我们至始至终是不存在这个行为的。



虽然在协商过程中,宜宾福特祥奕4S店总经理承认了店方卖给王先生的车辆存在维修情况,但却以自己不清楚王先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新车方式购买的瑕疵车,如果用这样的说法来推脱4S店方的责任,又能否站得住脚呢?



景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鹏说:这个销售经理在销售车辆的时候,他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职务行为,那么他的行为最终是由这个4S店 也就是商家来承担的,商家现在以销售经理的个人行为,而自己不知情, 想推脱相应的责任, 他的这个理由那么是不成立的。



按照法律规定,王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瑕疵车,已经是既定的事实,商家应该承担责任。那么,如果按照王先生认为的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话,又该如何赔偿呢?



景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鹏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退除车辆的全款 并三倍赔偿......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王先生与宜宾福特祥奕4S店负责人已到市工商局进行了调节,最终协调结果将在下周二确定。王先生也明确表示,如果4S店提出的解决方案他不能接受的话,还将以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酒都播报
作者: 握了棵草    时间: 2017-6-28 08:37
假一赔三…对的…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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