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标题:
“铲屎官”注意!宜宾养犬新规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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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sica
时间:
2025-3-22 09:54
标题:
“铲屎官”注意!宜宾养犬新规重磅发布!
宜宾的“铲屎官们”注意啦!
近日,宜宾市6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
这一通告与咱们每位养犬市民息息相关
一起来看看重点内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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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内容截图
全市犬只限养区范围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规定,
全市城市 (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和 机场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品种名录和标准,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限养区养犬管理相关规定
饲养注意:
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盲人、肢体重残人士和重点安全保卫、科研等单位因辅助、护卫、科研等工作需要,需由本人或主管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饲养,经批准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圈(拴)养。
饲养资格:
限养区养犬,饲养人必须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证流程:
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先到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定点免疫注射点给狗狗打狂犬疫苗,申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10 日内再到辖区派出所办《养犬登记证》,通告发布1个月内就得完成。
定期免疫:
定期带狗狗去定点注射点接种疫苗,领取免疫证明,这是对狗狗和他人负责。
犬只处置:
要是遇到狂犬、疑似狂犬病的犬只自然死亡,需马上报告社区(村组),由社区联系农业农村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千万不能私自处理。
限养区养犬行为规范
出门牵引:
带狗狗出门要用犬绳牵引或笼具装载,必要时给狗狗戴嘴套,别让狗狗乱跑伤人。
清理便便:
出门带上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狗狗排泄物,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主动避让:
遇到老人、残疾人、孕妇、小孩等,还有乘坐电梯、上下楼梯时,主动避让他人,有效防止狗狗伤人。
禁入场所:
别带狗狗进机关、医院、学校、商场、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等场所,除非是军警执行公务、盲人带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带辅助犬。
交通限制:
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携带犬只,坐出租车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
制止不良行为:
及时制止狗狗吠叫和攻击行为,狗狗伤人或造成财物损失,饲养人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杜绝违规:
千万别虐待、遗弃狗狗,不得组织犬只赌博,不得抛弃犬只尸体,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养犬管理证件。
违法养犬 要负法律责任
违规饲养:
在疫点、疫区等违规养犬,未按规定拴养、圈养,或非法带犬进公共场所,由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犬只,并对责任人进行不同额度罚款。
未登记免疫:
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检测,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罚款并限期办理手续。
影响环境:
养犬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责令改正或限期清除,拒不执行的,依法代为清除并罚款。
干扰生活: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先警告,拒不改正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罚款。
驱使伤人:
驱使犬只伤人,饲养人面临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碍执法:
阻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法,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拘留并罚款,构成犯罪的,同样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防疫规定:
未按规定给犬只接种疫苗等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铲屎官”,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宜宾的和谐美好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狗狗和我们都能在这座城市快乐生活。
养犬是一份长久的责任,遵守新规不仅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家狗狗负责。希望大家都能积极配合,让宜宾成为一个人与狗狗和谐共处的温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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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融媒
作者:
?,。!
时间:
2025-3-22 10:34
重在落实
作者:
薪隨心愿
时间:
2025-3-22 11:16
希望不是纸上谈兵
作者:
薪隨心愿
时间:
2025-3-22 11:19
也希望人些能配合
作者:
伊狼
时间:
2025-3-22 12:37
特别生活小区内养狗的,把狗放出来在小区里到处拉屎拉尿又不清理的真是可恶至极,那种养狗的杂碎把整个小区的环境都污染了,又说不听的是不是上辈子是狗投胎来人世的哦!这么不讲卫生!(主动清理了的除外)
作者:
打击爱狗黑势力
时间:
2025-3-22 18:52
没得《养犬登记证》的狗,是不是可以直接宰了吃火锅
作者:
落叶知秋6666
时间:
2025-3-22 22:44
我看到禁入场所有公园,坐看是不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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