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7月10日早上八点五十左右,我骑电动车从长江大道右转。上酒都路,在非机动车正常行驶,在经济信息局门口,一辆该单位车辆,在没打转向灯进入该单位时,导致我不慎摔倒。如果按照目前得到消息当时直接撞上去就是对方全责!当时摔倒在副驾位置处,对方高档车辆,全车影像。摔倒下来直至122.120来都没下来查看,当时的想法减少对自己最大伤害,车速不算快,如直接撞上去对自己伤害可能更大!到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都还没下来,我想说研究卫星都应该研究出来了,说什么开会研究,讨论!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和支持
欢迎光临 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http://dayibin.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