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员工自行购买五险,劳动法不是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保险吗?员工只缴纳自己该缴纳的那一部分。
2,员工上下班路途,发生意外全部由员工一人承担,和公司无关,我就想问,这是不是合法?
3,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任何赔偿,员工辞职,还必须提前15天给公司打报告?
以上三点,这家公司 是想践踏着劳动法,置国家法律法规视如无物,尽情的剥削劳动者啊,这种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我不签,到时候还说公司给了我合同,是我自己不签,我想问一下我们劳动者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国家的有关部门 到底有没有人能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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