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富有爱心、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疾病,具有为老年人服务的爱心和热情。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在共招聘社工3名,护士4名,养老护理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除养老护理人员岗位外,社工和护士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中国三江人才网(网址: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下载报名表,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869802889@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30日截止。
2.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学信网打印);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7日9:30至10月7日12:00截止。
五、考试
(一)社工、护士均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试内容均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养老护理员采取面试+实训的方式进行测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二楼大会议室。
(三)笔试成绩占40%,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10月8日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面试
社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护士及养老护理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面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技能操作室。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社工、护士(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养老护理员(面试+实训)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60%+实训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同一名额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单位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薪酬福利待遇
1、社工年综合薪资:7万~9万,护士年综合薪资:7万~10万,养老护理员年综合薪资:6万~8万。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管理制度执行。
2、其他:实习期间购买意外险,转正后签订正式合同,购买6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商业意外险),入职1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咨询电话:0831—7897239。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1.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9月13日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attach]1965718[/attach]
欢迎光临 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http://dayibin.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