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时他们和我们签合同的人口头承诺服务费按月收取,一次性收取一年,如果终止合同服务费可以按月退还。我实际只请了14天的家政人员,对他们公司找的家政人员不满意,终止合同要求他们退还剩余服务费。但由于合同上没有写明这项要求,且对我们做出口头承诺的人也已经离职,他们老板现在拒不承认当时关于退还服务费的承诺。我们手上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该离职人员当时做出了退还服务费的承诺。现在起诉该家政公司能要回服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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