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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恐怖!摇一摇认识,13天结婚,丈夫为妻买450万保险后,新婚妻子意外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宜宾网民    时间: 2017-5-19 16:01
标题: 恐怖!摇一摇认识,13天结婚,丈夫为妻买450万保险后,新婚妻子意外死亡!
这是一个真相极为残酷的案件:一男一女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仅相处了13天就结婚。婚后,丈夫对妻子的照顾无微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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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奇怪的是,领证后的第3天和第5天,他接连为妻子购买两份人身意外保险及一份旅游意外险,保险金共计达450万元。
更为“巧合”的是,婚后2个月零5天,妻子骑电瓶车时居然淹死了……
江苏常州警方最终侦破了这一杀妻骗保的恶性刑事案件,主谋已伏法。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好丈夫?结婚第三天就给妻子买巨额保险

2013年5月10日上午7时许,江苏常州龙虎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电子产业园人工湖里漂着一具女尸。
当天16时多,一名李姓男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妻廖某某5月9日晚骑新买的电动车外出后至今未归。经李某辨认,从人工湖里打捞上来的死者即为廖某某。
民警深入调查发现:
李某2013年2月离婚,当月20日通过微信认识廖某某,两人在认识仅13天后便领证结婚。
同年3月8日和10日,李某分别为廖某某购买了两份人身意外险,保险金共计达300万元,不久后又购买了一份旅游意外险,保金150万元,并把受益人从法定继承人改为李某本人。
5月9日,廖某某死亡。


心太黑!指使老乡色诱杀妻
警方从廖某某手机通话记录中发现,案发前几日,一个尾号“716”的手机号曾发短信邀请廖某某去案发现场。
经过进一步查证,该号码事发前可能为一名周姓男子使用。而周某是李某的老乡,两人系同学,长期跟着李某“混”。
在确认李某和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警方决定实施抓捕。
到案后,周某交代了作案过程。随后,李某也详细交代并自行书写了伙同周某实施杀害廖某某骗取高额保险金的犯罪事实。


貌似斯文的李某,伙同他人杀妻骗保。
原来,李某认识四川巴中籍廖某某并与之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杀妻骗保。
为了让“事故”更加真实,李某让周某勾引廖某某,周某通过送廖某某电动车等礼物,与廖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李某竟让同乡勾引新婚妻子,并许以20万报酬
周某约廖某某出来,骑电动车载她在电子产业园里兜风,故意将车开入人工湖中,将廖某某的头按在水中,致其溺亡。


死者沉入湖里的电动车


溺水死亡现场
廖某某死亡时,距其结婚仅仅两个月零5天。
事后,检察机关已就李某、周某故意杀人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周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遭拒赔,被害人家属向法院起诉
李某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已经丧失保险受益的权利。而廖某某家人认为,他们具有保险金的继承权,因而要求承保的上海某保险公司对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进行理赔,但遭到拒赔。
无奈之下,廖某某家人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保险金300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3月14日起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保险公司辩称:
李某系本案保单的投保人。虽然本案投保单中投保人处填写的是廖某某,但根据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李某购买”涉案保险及相关证据,购买涉案保险是李某的意思表示,是李某实施的行为,其是在为了谋财害命而实施的保险诈骗,咨询、购买、支付保费均是李某的行为,李某符合投保人的特征,李某将廖某某作为投保人的做法,只是其实施保险诈骗的手段。
而根据刑事判决,李某购买涉案保险,并为骗取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事故,涉案保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被告无需支付保险金。
且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被告无需支付保险金。
判决: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及利息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如何认定涉案保单的投保人。
首先,保险合同系书面合同,应以书面记载为准。本案中,保险单明确记载投保人为廖某某。
其次,法院认为,廖某某本人对本案保单的存在明确知晓,亦可佐证廖某某应对其本人为投保人系为知悉,进而佐证廖某某对于本案投保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因此确认,涉案保单的投保人为被害人廖某某。
根据保险法第43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等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等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本案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系廖某某,李某作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廖某某死亡,丧失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现涉案保单已无其他受益人,根据继承法,被保险人廖某某的家人为其法定继承人。
近日,法院因此判决:
保险人应当向三原告支付保险金300万元;
三原告主张保险金的利息损失尚属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诉讼费减半收取,由被告保险公司负担。
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作者: 媛媛姐姐    时间: 2017-5-19 16:06
我去,这种人就该一辈子关进去
作者: 放过自己    时间: 2017-5-19 16:13
父母是最大收益者
作者: 如此丝滑    时间: 2017-5-19 16:13
泡沫媛媛 发表于 2017-5-19 16:06
我去,这种人就该一辈子关进去

没看那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人吗,是个男人就给上
作者: 明天会更美好    时间: 2017-5-19 16:34
这种事情都能查出来泸州事件查出来了吗?
作者: 霏菲    时间: 2017-5-19 16:34
这个社会,为了金钱丧失了任性
作者: 干的漂亮    时间: 2017-5-19 16:38
路过^_^……
作者: 不死就得博    时间: 2017-5-19 16:38
没想到,这也是一种生财之道,哈哈,可惜磕脱了
作者: 阿莲    时间: 2017-5-19 16:51
以前看到过这新闻
作者: 我的October    时间: 2017-5-19 16:52
心太黑了,真没有良心
作者: 钟爱粉色    时间: 2017-5-19 16:53
太可怕了
作者: 小狐狸    时间: 2017-5-19 17:01
什么跟什么啊
作者: 萌面男神    时间: 2017-5-19 17:02
啥子钱都想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7-5-19 17:02
明天会更美好 发表于 2017-5-19 16:34
这种事情都能查出来泸州事件查出来了吗?

泸州那个事,大家都明白
我朋友还去了死者家里
作者: 向军    时间: 2017-5-19 17:03
妈的,直接枪毙
作者: 华荣紫薇歌城    时间: 2017-5-19 17:03
高手
作者: 明天会更美好    时间: 2017-5-19 17:04
我不明白
作者: 任亚军    时间: 2017-5-19 17:04
难货遇难货,
作者: biubiupong    时间: 2017-5-19 17:04
丧心病狂
作者: 度娘    时间: 2017-5-19 17:04
脑子这么好使 干嘛不干点正事。
作者: 南方有个姑娘    时间: 2017-5-19 17:06
这个女的也不是啥好东西
作者: 永远幸福    时间: 2017-5-19 17:09
心太黑,所以耍朋友要注意,特别是在网上那种更要小心上当
作者: 牛魔王    时间: 2017-5-19 17:14
为了一个电瓶车就和别的男人上床,这女的也是个婊子。
作者: 星光点点    时间: 2017-5-19 17:16
太聪明了
作者: A4腰    时间: 2017-5-19 17:23
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
作者: 复活    时间: 2017-5-19 17:28
。初见。 发表于 2017-5-19 17:02
泸州那个事,大家都明白
我朋友还去了死者家里

真相?????
作者: 90后梅梅    时间: 2017-5-19 17:32
放过自己 发表于 2017-5-19 16:13
父母是最大收益者

涉及违法 不会赔付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人寿保险  那么会退还现金价值或所缴纳的保费
作者: 风一样人    时间: 2017-5-19 17:33
这种女人早晚得死,给个电动车就陪人家上床,而且才结婚两个月…也不知以前被多少人操过…这种女人恶心…
作者: 下一秒_笑不    时间: 2017-5-19 17:34
以后的以后
作者: 没得用户名    时间: 2017-5-19 17:35
套路太深
作者: 大魔王    时间: 2017-5-19 17:40
太有心机了。。。
作者: 水又族    时间: 2017-5-19 17:46
我怎么没有摇到呢
作者: 一生平安    时间: 2017-5-19 17:47
只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作者: 放过自己    时间: 2017-5-19 17:48
平安梅梅 发表于 2017-5-19 17:32
涉及违法 不会赔付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人寿保险  那么会退还现金价值或所缴纳的保费 ...

别人是自己投保,好吗?只是收益人改变了,
作者: 扛霸子鲜锅兔    时间: 2017-5-19 17:50
钱,人性,
作者: 宜宾活地图    时间: 2017-5-19 17:53
为他人做嫁衣咯。自己命都搓脱了
作者: 忆秋    时间: 2017-5-19 17:55
我去,居然有这样的人渣
作者: 90后梅梅    时间: 2017-5-19 18:04
放过自己 发表于 2017-5-19 17:48
别人是自己投保,好吗?只是收益人改变了,

好吧  看清楚  我还以为他老公投保人  那就按法定继承
作者: 临事而惧    时间: 2017-5-19 18:07
偶卖高的,这是真的吗
作者: kiss磊哥    时间: 2017-5-19 18:10
男的渣,女的也不好,为什么认识十几天就结婚?能了解到什么?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而且我认为,好男人往往不会说用什么摇一摇,搜一搜去找伴侣!
作者: 因为是女子    时间: 2017-5-19 18:12
太恐怖了
作者: 小七.    时间: 2017-5-19 18:16
这种女的固然可怜,但也可恨,首先就是自身不检点,不管男方目的如何,至少事发之前表面上两个是夫妻,结婚两个月就出轨了,这女的不是好货,不浪荡,烂贱男方的阴谋也不能得逞。不过这种女的现实也很多啊,我亲身遇到两个。一个跟人家微信认识一周,可以坐火车从贵州去安徽,不是见面,是去一起生活结婚,不过不到半年就离婚了。另一个是陌陌认识见面两次认识三四天可以跟男的发生关系然后一起去浙江打工生活,不过这个还没结婚,但那个男人对她当个陌生人也不如,充其量当个性奴。但问题来了,有多少一见钟情?这些女的太随便了,出事活该。我说的绝对事实,毫无夸张可言。
作者: 云河    时间: 2017-5-19 18:16
严惩不贷!
作者: 呦呦若爱    时间: 2017-5-19 18:33
这种心心不知道有多黑
作者: 失散多年的女兒    时间: 2017-5-19 18:37
路过……
作者: 笑笑.    时间: 2017-5-19 18:43
活脱脱的意外险
作者: A秋秋的小店    时间: 2017-5-19 18:50
啥子事情都有发生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7-5-19 18:58
小小. 发表于 2017-5-19 17:28
真相?????

你没看那个家人  喊这些人不咋打扫她的正常生活   那个视屏你看没
作者: 认真曝光黑心户    时间: 2017-5-19 19:00
乱利用保险,那只是给家庭一个保障,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作者: 逢场作戏。    时间: 2017-5-19 19:03
社会水太深
作者: 一笑奈何    时间: 2017-5-19 19:11
直接枪毙吧
作者: 艾米    时间: 2017-5-19 19:30
可怕,选择很重要
作者: 眼眶红了    时间: 2017-5-19 19:35
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最后还不是没得到陪给了女方父母。
作者: 亲爱的贤哥    时间: 2017-5-19 19:35
这个娃儿家头肯定没得关系
作者: 我住顶楼    时间: 2017-5-19 19:41
保险的赔偿费高的诱惑人。
作者: 一辈孓 冭久    时间: 2017-5-19 19:57
放过自己 发表于 2017-5-19 16:13
父母是最大收益者

故意杀人还会赔保险吗?
作者: 残荷听雨1980    时间: 2017-5-19 20:00
度娘 发表于 2017-5-19 17:04
脑子这么好使 干嘛不干点正事。

好使毛线,纯属脑残,保险公司钱这么好拿早破产了。
作者: 浮生探陌路    时间: 2017-5-19 20:01
…………
作者: 仅有的    时间: 2017-5-19 20:03
结婚都有套路了
作者: 〈〈青春〉〉    时间: 2017-5-19 20:10
啥子?都在想
作者: 放过自己    时间: 2017-5-19 20:17
一辈孓 冭久 发表于 2017-5-19 19:57
故意杀人还会赔保险吗?

自己仔细看帖子,
作者: 一辈孓 冭久    时间: 2017-5-19 20:21
放过自己 发表于 2017-5-19 20:17
自己仔细看帖子,

我只是说结果呢?
作者: 复活    时间: 2017-5-19 20:23
看了,但是还是觉得有问题。
作者: 紫紫    时间: 2017-5-19 20:32
我只能说有些人为了金钱无所不用其极。。。太可怕
作者: 土的灰布拉击    时间: 2017-5-19 20:33
那个女的家人没有去升诉判那个男的立即枪决,而是去争保险金,呵呵!
作者: 過敏季節    时间: 2017-5-19 20:34
这个故事早听过,只是名字换了下
作者: 有你更精彩    时间: 2017-5-19 20:35
一个电瓶车就背叛老公。。。
作者: 天在下雨    时间: 2017-5-19 20:56
傻逼,你以为保险公司的人是喝稀饭的啊,你买了保险等过几年再谋杀吗。
作者: 天在下雨    时间: 2017-5-19 20:57
。初见。 发表于 2017-5-19 17:02
泸州那个事,大家都明白
我朋友还去了死者家里

其实泸州事件,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作者: 孤行者    时间: 2017-5-19 21:05
呵呵呵呵!
作者: 龍的傳人    时间: 2017-5-19 21:07
妈呀!!
作者: 时间证明一切    时间: 2017-5-19 21:19

作者: 刘盛春    时间: 2017-5-19 21:22
好吓人!
作者: 女人花    时间: 2017-5-19 21:22
无语…这才是想钱想疯了!
作者: 遥远的心    时间: 2017-5-19 22:03
被帅哥骗了。。命都没了。真惨呀。这女孩
作者: 千金净雅红红    时间: 2017-5-19 22:07
千刀万剐应该,大卸八块
作者: 一切都好    时间: 2017-5-19 22:17
什么样的人都有
作者: 这个名字超好记    时间: 2017-5-19 22:17
细思极恐。。。。。
作者: 遗忘梦    时间: 2017-5-19 22:28
骗子骗子!
作者: 洋洋自得    时间: 2017-5-19 22:33
这男女都不是什么好人啊
作者: Tang丹    时间: 2017-5-19 22:38
…………
作者: 抹陌沫妹纸    时间: 2017-5-19 22:43
想钱想疯了吗?畜生不如
作者: 湿胸别乱来    时间: 2017-5-19 22:53
良心何在,MD天理不容
作者: 乱了分寸的心动    时间: 2017-5-19 22:58
父母赚了。
作者: 三胖纸    时间: 2017-5-19 23:04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作者: 隐藏    时间: 2017-5-19 23:05
最怕遇到这样的男人
作者: dybwx123    时间: 2017-5-19 23:06
现在这个社会太复杂
作者: 高兴就好啦    时间: 2017-5-19 23:42
这种男人心太黑。
作者: 夜澜卧听风吹雨    时间: 2017-5-19 23:48
天呀!这世界怎么了
作者: 余小姐    时间: 2017-5-19 23:54
大哥。你有450万干嘛要这样啊,买个车。买套房。其余过日子也是够了
作者: 欢者自欢    时间: 2017-5-20 00:00
为了金钱真恐怖
作者: 。。。。。。    时间: 2017-5-20 00:06
这样的男女是绝配
作者: 鱼美人幺幺    时间: 2017-5-20 00:09
哎!何必呢
作者: 春红锐雨    时间: 2017-5-20 00:09
这个保险公司好像不得赔吧?
作者: 局外人。。    时间: 2017-5-20 00:10
满满的套路
作者: 寻寻寻    时间: 2017-5-20 00:11
??????????
作者: foreve    时间: 2017-5-20 00:21
路过!!!!!!!
作者: 往事如風    时间: 2017-5-20 00:22
严惩不贷!
作者: 花太香    时间: 2017-5-20 00:47
这骗保也太明显了嘛
作者: 张健哥    时间: 2017-5-20 00:48
恐怖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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