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20-8-24 10:05 诉我直言,既然你得到了人家的赔偿,就没有必要再砸人家的招牌,做人还是要厚道一点。既然都通知店负责任人 ...
想个名字真复杂 发表于 2020-8-24 10:07 我以为就我在川西坝子吃出过头发哎。。
最喜欢下雨天 发表于 2020-8-24 02:12 不是弯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