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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门面商家用的电是物业公司的? [打印本页]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7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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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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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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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    时间: 2019-10-17 22:10
这得专业人士来帮你。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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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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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盛春    时间: 2019-10-18 06:33
这物业坑

作者: 180907    时间: 2019-10-18 11:45
如果是被蒙了那就有点气
如果之前有说明那就只有认栽

作者: 不安份    时间: 2019-10-18 12:29
去找电业局分户

作者: 毛蛋蛋    时间: 2019-10-18 12:45
路过混经验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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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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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安份    时间: 2019-10-18 19:43
然后没有解决办法?业委会呢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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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8 21:41
你们这种情况不是个例,我也了解一点,基本上小区门面都存在这种问题,当时帮滨江国际一个朋友咨询过,因为你们不是一户一表,是合表用户,电业局只针对他们总表收费,然后物管算的费用里面也存在公摊,这个电业局不得管,所以电费还需要你们自己协商!而移交电业局也不是一两句话就得行的,还需要改造等等!哎,说起这个我们小区居民都还是合表,交了电业局快八年的电费了居然才发现我们也是合表居民!很多小区也是这样,估计都没怎么了解过!

作者: 老板来二两荤燃    时间: 2019-10-18 23:46
用电服务费是啥东东?

作者: 老板来二两荤燃    时间: 2019-10-18 23:48
婴儿纸尿裤批发 发表于 2019-10-18 21:41
你们这种情况不是个例,我也了解一点,基本上小区门面都存在这种问题,当时帮滨江国际一个朋友咨询过,因为 ...

小区合表用电要比商铺用电收费要好些

作者: A欧阳朝宽    时间: 2019-10-19 06:59
这个,说实话,现在很多门面以及商铺都是总表分户,平摊用电费用,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我们在城中央的凯悦金沙做用户电缆也是这样的,就一个总表,然后分户,有些七八个商铺共用一个总表(有380v的也有220v的)有些就是一家商铺或者两三家共用一个总表,但也有例外,有一栋楼的有一家商铺就是自行叫物业改装(肯定会出钱)总线都一样。只不过从总线分了一组电,自己单独安装了一个电表,自己开户(需要关系才行,最起码供电局要给你开户才行)

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9 08:24
LOVE睿 发表于 2019-10-18 23:48
小区合表用电要比商铺用电收费要好些

一个居民用电,一个工商业用电,肯定居民用电便宜点啊

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9 08:28
LOVE睿 发表于 2019-10-18 23:48
小区合表用电要比商铺用电收费要好些

如果一户一表用户,每天分了三个时段价格不一样,之前不知道,家里老人还等晚上11点烘干机烘衣服,想着便宜点,结果合表用户根本没有分,啃人

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9 08:37
看了一下单一制用户的话平均电价在0.65,两部制可能在0.58+变压器分摊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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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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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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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9 16:38
确实收的有点高,分摊也高,如果他们要按变压器容量电费分摊给你,那么前面的电价不该是0.67,而是0.58,去电业局咨询一下,也把依据提交给他们,就算要分摊也应该是合情合理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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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过期作废    时间: 2019-10-19 18:16
天高云淡1 发表于 2019-10-18 14:31
找了电业局,被打回来了,理由是:
小区门面用电属于专变供电,也就算了说开发商或者物业资产没有移交给电 ...

打官司

作者: 莫要自寻烦恼    时间: 2019-10-19 19:18
滨江国际那边好像也是1.2,但国家电价已经降过两次了,所以还得你们自己谈

作者: 一念间    时间: 2019-10-20 00:15
这个物业也没有办法,这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自己找关系分户吧!我们南溪小区的铺面就是这样。

作者: 二哥子886    时间: 2019-10-20 02:25
这个问题正是我多年来想研究到底的问题,我家的也是,而且物业公司的电费只有八毛多,收取我们的就是一块五,关键是没有物业公司的同意我们还没有权利自己分户出来总店,只能任由他们从中谋利,太没道理了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2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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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上猫猫    时间: 2019-10-20 10:01
天高云淡1 发表于 2019-10-19 17:59
电费,耗损费,用电服务费,三项目加起来1.2元/度
一户一表到电业局缴费的话,就可省去用电服务费和耗损 ...

我们店铺也是..

作者: 餘生安好    时间: 2019-10-23 06:19
10年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呢?我刚接的新门面还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得问问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23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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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餘生安好    时间: 2019-10-23 15:18
天高云淡1 发表于 2019-10-23 06:51
是物业刚与商铺业主签协议一事才知晓
你刚接门面就问清楚是否是一户一表,到电业局缴费,而不是物业代缴
...

好的谢谢


作者: 今天你好    时间: 2019-10-23 16:02
必须解决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0-2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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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态农家    时间: 2019-11-29 05:48
有一种叫,地方法规。

作者: 100℡谢先生    时间: 2019-11-29 14:21
180907 发表于 2019-10-18 11:45
如果是被蒙了那就有点气
如果之前有说明那就只有认栽

以前有说明,只要不合规同样可以找物业去电力局协商

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1-2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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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19-11-2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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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20-3-1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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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己守候    时间: 2020-3-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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