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标题: 判死刑了!时隔2年,宜宾那个入室盗窃、残忍杀人的罪犯终于判下来了!执行枪决! [打印本页]

作者: 女王大人    时间: 2017-3-17 09:54
标题: 判死刑了!时隔2年,宜宾那个入室盗窃、残忍杀人的罪犯终于判下来了!执行枪决!
2017年3月15日早上9点:凶手陈仕芳被筠连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在筠连到双河岔路口执行枪决。随后被送至高县火化场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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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个大快人心的日子,因为人民政府为蒿坝人民除了一害!恶人就该有恶报!

网友热议:

A君:这么残忍的人,终于被正法啦

B君:不要整天老是想异想天开的,想着怎么不劳而获

C君:事情发生已经两年了,法院终于给了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结果

事件回顾:

2015年1月15日中午12点左右,筠连县蒿坝镇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杀人凶手陈某芳,由筠连公安局警车押送至蒿坝镇其作案现场指认。

罪犯一下车便引来一片骂声,蒿坝镇人民人人愤慨,骂声不断,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恨不得上前将其千刀万剐,众人强烈要求凶手必须判处死刑,必须枪毙,还社会公道,还人民安宁,以泄民愤,并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众人热议“这种恶魔不判处极刑,只会助长类似罪犯抢劫杀人,如果这种恶魔不执行枪决,难道等个几十年让他出来没钱又来偷我们抢我们甚至杀我们吗?”


凶手陈某芳于11月2日中午12时40分,在位于筠连县蒿坝镇三岔路口旁边的刘胜芳家实施入室盗窃后抢劫杀人,年仅49岁的刘胜芳被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残忍杀害。

事发当日恰逢蒿坝镇赶集,凶手趁乱持刀进入刘胜芳家进行偷窃,刘胜芳在做饭阿姨的提醒下上楼与凶手碰个正着,此时凶手已经偷取一万多元现金,当发现刘胜芳胸前背的包里还有今天的营业款,更起歹心,实施抢劫,并用尖刀对其脖子连捅数刀,刀刀致命,刘胜芳挣扎着爬到窗口呼救却只能往外喷出一口鲜血。此时刘胜芳丈夫唐某已经飞奔到了门口,看见凶手正在用力拖拽妻子的钱包,唐某大吼一声,冲了进来。凶手简直丧心病狂,扔下钱包双手持刀向唐某直线冲来,企图杀死唐某,被唐某躲开并夺走尖刀后趁机提起客厅的椅子向后砸去,夺门而出并推倒尾随而来的刘胜芳母亲——一位70岁的老人,致使老人差点晕死过去。


当唐某与众人将罪犯扭送派出所回家途中听说杀死人了,回家看到一路鲜血染满走廊和栏杆,其妻子倒在血泊中,已经气绝身亡,脸上、脖子上、手上刀痕累累,颈动脉、气管被尖刀割破,双手被刀刃绞烂,深刻见骨,死不瞑目。法医鉴定鲜血已经流干。其母70岁高龄,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在面前倒在血泊中,精神受到极大创伤。

更为可恨的是,有确切目击证人称,凶手实施入室抢劫杀人的同时,其妻子在被害人家对面多次购买玩具并左顾右盼,其母在被害人楼下多次徘徊,实属反常,不排除团伙作案的嫌疑。案发之前,周围邻居多家被盗窃,且金额巨大,不排除连环作案嫌疑。从凶手备齐作案工具,所选时间,逃窜路径直奔唯一容易逃脱的路线,并多次隐藏、折返,显而易见是经过全面踩点,并且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杀人后能够如此从容行事,具有很强心理素质,制定了详细计划和逃离路线。不排除是惯犯的嫌疑。


在光天化日之下、闹市之中,歹徒竟敢入室抢劫、行凶杀人,其残忍令人发指、其凶狠毫无人性。经过此次惨变,整个蒿坝镇人心惶惶,勤劳致富却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带来如此巨大的危害。此事在蒿坝镇带来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综合整理网络

作者: 晶妹儿    时间: 2017-3-17 10:18
我的天啊!这种人!真的!该!死!
作者: 時間蒼白了誓言    时间: 2017-3-17 10:25
这样的人早就应该枪毙了
作者: 源哥    时间: 2017-3-17 10:26
犯下滔天罪行  该死

作者: 茜妹    时间: 2017-3-17 10:26
活该,这种人该去死

作者: 想飞的猪    时间: 2017-3-17 10:28
丧心病狂啊

作者: 羊羊羊    时间: 2017-3-17 10:29
真的该死!

作者: Attxs    时间: 2017-3-17 10:29
晶妹儿 发表于 2017-3-17 10:18
我的天啊!这种人!真的!该!死!

死不足惜,希望你娃二到天堂重新投个好胎
作者: 乐乐亮    时间: 2017-3-17 10:30
到十八层地狱去吧

作者: 盛尧    时间: 2017-3-17 10:30
可恨该杀了他!

作者: 一切    时间: 2017-3-17 10:33
必须枪毙、等等,给我枪毙五分钟,完事送翠屏山动物园,钦此!

作者: Lq88888888    时间: 2017-3-17 10:35
立马枪毙,,

作者: 从心開始    时间: 2017-3-17 10:37
团伙犯罪,比个人犯罪还要可怕,更可怕的是家人。

作者: 龍的傳人    时间: 2017-3-17 10:44
厉害(? ??_??)?

作者: 临事而惧    时间: 2017-3-17 10:46
等了那么久才判处下来,这速度……真快!不知道我们菜坝镇的两个类似的未成年人入室盗窃杀人案什么时候判决下来!

作者: 花落红橙    时间: 2017-3-17 10:50
太残忍了 描述那么画面 堪比电视剧请

作者: ZhYl630426    时间: 2017-3-17 10:54
罪犯家人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并经济赔偿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17-3-17 10:55
真是大快人心啊!

作者: 喵喵    时间: 2017-3-17 10:57
好恐怖

作者: 皮卡皮卡    时间: 2017-3-17 10:58
路过混点经验
作者: 安于心    时间: 2017-3-17 10:58
我的天呀  作为筠连人我居然不晓得。

作者: 江湖热血    时间: 2017-3-17 11:04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作者: 落落    时间: 2017-3-17 11:06
大快人心
作者: —┓└时间爱人    时间: 2017-3-17 11:10
为什么不无期呢,让他活着比死难受

作者: 风雨中的男人    时间: 2017-3-17 11:11
我只想知道他被弄到地上跪着,一杆枪在背后,警察叔叔喊,预备,那一刹那的心情。

作者: 一生丶无两    时间: 2017-3-17 11:13
这种人不该让其死的便宜   换了我真要削成人棍     非我残忍    让我情绪如此波动的要么是感动  要么是沸点的愤怒

作者: 1592864638    时间: 2017-3-17 11:15
所以我不会罢休,必须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绳之以法,留她在外面会不但勾引男人还会继续害人,就在去年上半年还勾引宜宾天强电器有限公司老板的堂弟做了半年的情人,对方两个娃儿也没有离婚,害得对方家庭闹离婚
作者: 刘盛春    时间: 2017-3-17 11:18
死了都该做点好事抵罪,比如说器官捐献
作者: 未知    时间: 2017-3-17 11:25
这种人真的是该死。如果没有死。以后出来肯定还要干老本行
作者: 可口的蓝莓汁    时间: 2017-3-17 11:30
该死的   丧心病狂啊   

作者: 小胖子吖    时间: 2017-3-17 11:30
我的天,活该!!!

作者: 老三@    时间: 2017-3-17 11:31
社会好污

作者: 自由人2    时间: 2017-3-17 11:32
该受到惩罚

作者: 疯子不再疯    时间: 2017-3-17 11:33
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不易丶    时间: 2017-3-17 11:34
唉,丧心病狂啊

作者: 低调的挑剔    时间: 2017-3-17 11:39
A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7-3-17 10:29
死不足惜,希望你娃二到天堂重新投个好胎

那种人,应该永世不得超生

作者: 潘莉    时间: 2017-3-17 11:40
应该千刀万剐

作者: 爱妞儿    时间: 2017-3-17 11:55
A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7-3-17 10:29
死不足惜,希望你娃二到天堂重新投个好胎

这种人就该下地狱

作者: 小飞燕    时间: 2017-3-17 11:59
1592864638 发表于 2017-3-17 11:15
所以我不会罢休,必须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绳之以法,留她在外面会不但勾引男人还会继续害人,就在去年上半年 ...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不洁身自爱的人看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愿她喜欢什么,什么会害她一辈子!

作者: 爱妞儿    时间: 2017-3-17 12:01
心狠手辣,丧心病狂

作者: 豆芽儿♂    时间: 2017-3-17 12:14
郁闷了?。。。。

作者: 木夕    时间: 2017-3-17 12:15
该,太可怕了

作者: ℃暖心❤    时间: 2017-3-17 12:15
。。。。。

作者: 孤傲的小丸子    时间: 2017-3-17 12:19
死不足惜

作者: 大魔王    时间: 2017-3-17 12:22
严惩不贷!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17-3-17 12:34
现在是该严打一下,社会上很多好吃懒做,总想不劳而获的太多了!

作者: 爱与城    时间: 2017-3-17 12:35
这种社会渣滓,垃圾

作者: 南瓜和章鱼    时间: 2017-3-17 12:40
我真的忍住要说一句:我日你妈卖批!狗日的丧尽天良!龟儿子下辈子不要投胎!投胎为狗都是对狗的侮辱!私娃子死的好!好了!我说完了,你们继续!

作者: 过去再美    时间: 2017-3-17 12:41
该枪毙

作者: 一切都好    时间: 2017-3-17 12:45
早就该枪决了

作者: 塞德,尼玛黢黑    时间: 2017-3-17 12:47
社会到底怎么了?

作者: 郝医生    时间: 2017-3-17 12:50
这种人死了都是便宜他了,尸体就应该喂狗,不应该火化!

作者: 郝医生    时间: 2017-3-17 12:52
1592864638 发表于 2017-3-17 11:15
所以我不会罢休,必须将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绳之以法,留她在外面会不但勾引男人还会继续害人,就在去年上半年 ...

这么丑也有人要她当情人?

作者: 太阳是我搓圆勒    时间: 2017-3-17 12:52
在马路边边上就毙了啊。

作者: 好奇害死猫    时间: 2017-3-17 12:58
在路边上就灭了啊?该弄点罪犯在旁边围观哈的,来个现实版杀一敬百
作者: 凨凪凮夙    时间: 2017-3-17 13:03
好脚好手的,

作者: 史远远    时间: 2017-3-17 13:03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作者: 三胖纸    时间: 2017-3-17 13:09
只是来混经验的……

作者: 扛霸子鲜锅兔    时间: 2017-3-17 13:14
必须枪毙

作者: 苦色的沙    时间: 2017-3-17 13:20
早就该枪毙

作者: 遥远的心    时间: 2017-3-17 13:20
这种人自己有家庭有老婆孩子还做出这种事。。他父母老婆是杂想的呢

作者: 浅笑清风    时间: 2017-3-17 13:37
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作者: ┾──┄Ta    时间: 2017-3-17 13:42
看看就好

作者: foreve    时间: 2017-3-17 13:43
!!!!!!!!!!

作者: 差不多_    时间: 2017-3-17 13: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在下雨    时间: 2017-3-17 13:54
其实这种人不应该枪毙,应该让他活着,然后折磨他。

作者: 丑八怪L    时间: 2017-3-17 14:12
真是大快人心!!!

作者: 这个名字超好记    时间: 2017-3-17 14:17
是该死,但是枪决太便宜他了

作者: 立ヾ    时间: 2017-3-17 14:20
为啥还等了两年

作者: 张玉婷    时间: 2017-3-17 14:27
天啊!太残忍了!凶手死不足惜!

作者: 有问题    时间: 2017-3-17 14:55
小伙子一路走好

作者: 许多年以后    时间: 2017-3-17 15:05
是宜宾上面那个双河岔路口吗

作者: 尚萧枫    时间: 2017-3-17 15:18
活该敲沙罐

作者: 雪べ_べ芳    时间: 2017-3-17 15:19
如此残忍,确实该毙!

作者: 美甲小丁姐姐    时间: 2017-3-17 15:22
真是死不足惜

作者: 蓝蓝的天空    时间: 2017-3-17 15:27
年纪轻轻的好的不学!尽学好吃懒做!这样的就改受法律的制裁!

作者: 一笑奈何    时间: 2017-3-17 15:38
罪该万死。

作者: 安棱羲    时间: 2017-3-17 15:42
这种人,社会垃圾,

作者: 钟爱粉色    时间: 2017-3-17 15:57
真的是。

作者: 刘小蓉    时间: 2017-3-17 16:00
.............

作者: 為你@守候    时间: 2017-3-17 16:06
666666666666

作者: 迷茫的未    时间: 2017-3-17 16:15
走过路过,经验不能错过

作者: 阿欢    时间: 2017-3-17 16:18
真的该死!!!

作者: 郑暂    时间: 2017-3-17 16:34
罪有应得

作者: 仰望蓝天    时间: 2017-3-17 16:34
死不足惜!

作者: 只身回望太匆匆    时间: 2017-3-17 16:42
男人再厉害女人都能容忍
作者: 天天房产毛伟    时间: 2017-3-17 16:51
大块人心。

作者: 太子メ闲人    时间: 2017-3-17 16:54
怎么还让他活了两年,,,要就该死了。

作者: 蓝二哥    时间: 2017-3-17 17:07
好好好,大快人心

作者: zzy2014082    时间: 2017-3-17 17:08
我就是来看看

作者: 丿一只帅大雄    时间: 2017-3-17 17:33
拿跟老虎下酒

作者: 顾②姐姐    时间: 2017-3-17 17:34
为啥才置刑

作者: 小兵。    时间: 2017-3-17 17:36
该杀这个千刀万剐的

作者: 一个温暖的家    时间: 2017-3-17 17:42
…………

作者: 幸福宠儿    时间: 2017-3-17 17:48
少了一个祸害,好啊!

作者: 风一样人    时间: 2017-3-17 18:42
枪毙太轻了,应该让受害者家人每人从他身上割下一块肉,一刀一刀的慢割,直到他的血流干,中途还可以时不时的加点盐…或酒精…

作者: 鑫宝5133    时间: 2017-3-17 19:10
因果报应

作者: 空白。    时间: 2017-3-17 19:45
阿弥陀佛来世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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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时间: 2017-3-17 20:08
A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7-3-17 10:29
死不足惜,希望你娃二到天堂重新投个好胎

这种人能上天堂吗
作者: 痞爷i    时间: 2017-3-17 20:08
还有枪毙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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