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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个男人把妻子虐待致死,竟然没被判死刑,只坐了区区4年牢! [打印本页]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3 13:04
标题: 这个男人把妻子虐待致死,竟然没被判死刑,只坐了区区4年牢!


转载。
今天我要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全名应该叫“如何谋杀你的妻子,而且你只需要坐区区4年牢,出狱之后还可以再娶一个,接着谋杀”。

杀人者,叫王光宇。
被杀者,叫董珊珊。

2008年底,25岁的北京姑娘董珊珊嫁给了王光宇,他长得高大端正,又是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经理,她觉得这个男人很能给他安全感。她对她妈妈说“妈!以后不管出去干什么,我有一种这个男人能保护我的感觉,最起码我受欺负的时候,他肯定会替我打倒一片。”

她没有想到,真正向她施暴的,正是这个男人。

王光宇对董珊珊多次家暴,把她都打怕了。董珊珊一说要离婚,王光宇就威胁要杀她全家。有一次,他强迫她脱光衣服,趴在客厅落地窗,没有任何窗帘遮挡,用强光照射,以此羞辱她——这真的不是A片虐待情节吗。

也许你会问,她老公打她,她不会跑吗?

她跑了,她跑了很多次,躲到各种地方。但无论她跑多少次,都会被抓回去。有一次她逃回娘家,王光宇纠结了一帮人,去她娘家,把她拎出来,高举过头顶,跟游行示威似的,当场抓走。

那么,她不会报警吗?

她报警了,她和她妈先后8次报警求助,请注意,是8次。

而且不是只在北京一个区报警,而是很多区报警。基本上警察的反应都是,“毕竟是夫妻,不好管”。董珊珊妈妈说,我女儿已经起诉离婚了。警察说,不是刚起诉吗,还没判下来,那还是夫妻啊,还是家事啊。董珊珊妈妈已经崩溃了,跟警察说,“每次报警你们都说是合法夫妻,我女儿迟早要被王光宇打死,是不是她被打死了你们才会管?”

报警求助无效,董珊珊下了决心,一定要和这个人渣离婚。

2009年4月8日,她起诉离婚。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王光宇。董珊珊很害怕,拜托表哥在丰台帮她偷偷租了房子,她去那里躲着。6月,王光宇还是照样找到她,带着一帮人把她抓走,并且带去河北监禁起来,反复殴打。2009年8月11日,董珊珊已经被监禁了50多天,她逃回奶奶家,当天上午报警,遗憾的是,董珊珊没有来得及留下笔录,就医治无效死亡。

董珊珊死后,王光宇描述最后一次殴打她的情景: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位置,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后来医院的诊断书中描述:董珊珊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变形萎缩,头部多发挫伤,多跟肋骨骨折……从外观来看,就像一个妊娠将近足月的孕妇,好像被一群人打过的感觉。

可见打得之嚣张,手段之残忍,用力之凶狠。

2010年7月,王光宇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是的,只有6年半。

2014年初,王光宇被提前释放。他认识了一个23岁的小姑娘,两人结婚。几个月之后,北京一家妇女法律咨询中心接到一个女孩的求助,说自己受到严重家暴,一提离婚,丈夫王光宇就扬言要杀她全家。

不知道这件事结果如何,没有后续,是最近因为和颐酒店事件又被重新翻出来。

可以想象,王光宇一定是有恃无恐的。

毕竟他也不是第一次弄死一个女人了。

轻车熟路呀。

不就是再坐几年牢嘛,多大点事。

相应的,2012年底,四川一女性长期受家暴,手指都被老公切了,出于自卫,杀了自己老公,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才改判死缓。

2014年,一位广东女性,因为丈夫有外遇,剪掉了他的JJ,被判4年7个月。相比董珊珊事件,有人说,一条人命和一条海绵体价值差不多啊。

为什么当时王光宇只判了6年?

因为法官认定的是虐待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的最高量刑是7年。

当时王光宇的检察官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讲述自己为什么定虐待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说实话,这是有史以来让我最愤怒的文字之一。

这位检察官的说辞是:

1.“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指的家庭成员之间,故意杀人罪可以发生于任何人之间”——所以你看,你杀老婆,是虐待;杀路人,是故意伤害。这等于鼓励罪犯们:如果你想谋杀一个女人,很简单,娶了她吧。

2.“在主观方面,虐待罪主观上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并不想直接造成被害人伤亡的后果;故意伤人罪则是有意识地造成被害人伤亡”——所以王光宇纠集一伙帮凶几次抓董珊珊,非法监禁,打得董珊珊多处肋骨断裂,腹部血肿,导致她死亡,这些都不是他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涂点云南白药、贴个创可贴就可以满血复活的是吗?检察官是瞎的吗?

3.“在客观方面,虐待行为属于连续犯罪,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而故意伤害罪属于一次性行为”——所以,经常性犯罪比一次性犯罪量刑更轻喽?你特么是在逗我?你的意思是,不要一次性就把你的妻子弄死,请长期持续地虐待她吗?

有人说检察官是收了钱了。

老实说我觉得没收钱才更可怕。

如果没收钱他都觉得他这么定罪是对的,是众人皆醉他独醒,是只有他最懂法,以后同类案件发生,他还会这么判。

这特么才可怕啊。

你知道在国外一个家暴者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吗?

在美国,家暴事件中,受害者可以申请保护令,施暴者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接近受害者的。他都不能在你周围出现,一出现你就可以报警。

在英国,为应对家庭暴力,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统统记录在案,以便警方和他们日后的新欢核实其过去的劣迹,所以你只要一朝是家暴者,终身都是家暴者。像王光宇这种惯犯,他只要一谈恋爱,他的现任就会知道他的案底,从中评估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在加拿大,许多省份都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和“紧急状况下保护令”,如果妇女受到暴力威胁,随时可以打电话向警察求救,在没有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警察可以破门而入并把丈夫带走,限定一段时间内不许回家,以免其继续虐待妻子,直到警方认为解除暴力威胁为止。

知乎上有个国外的网友说了一个细节,有一次他妈妈在花园为了躲蜜蜂,摔了一跤。他送他妈去医院,护士故意把他支开,问他妈妈,你可以说实话,你是被儿子家暴了吗?医护人员都会站出来保护家暴者,真的是太温暖了。

说回董珊珊的事件。

虐待罪的本意,本来是为了保护家庭中的弱者,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侮辱罪、遗弃罪等,包括不让你吃饭、不给你看病、不致伤的打骂、关你禁闭等。
然而现在成为了家暴者的保护伞。

有人感叹,“世间应无法外之地”,我们是法治国家,家庭反而成了法律无法约束的地方。

我们讲的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仿佛家庭内部的事,就可以家法处置,不在法律的管辖之内。

我们信奉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不仅一般人这么想,执法人士也这么想。

一个警察,不受理家暴事件,因为他觉得丈夫打妻子,不是什么大事。

一个检查官,给杀人者判6年,因为他觉得家庭中的伤害,可以从轻。

我只想说,难道杀老婆不比杀陌生人更严重吗?

一个和你朝夕相处的人他们都下得了手,在陌生人面前岂不是更没人性?

他们之所以不杀陌生人,不就是因为杀陌生人成本更高、代价更大吗?

不要让结婚证书变成虐待许可证。

“世间应无法外之地”

作者: 代代    时间: 2017-2-23 16:38
我只想说呵呵

作者: 宜宾大表姐    时间: 2017-2-23 17:50
中国的法律,只能笑一笑……
作者: ╰→緣啓緣搣_    时间: 2017-2-24 10:04
中国的法律永远是针对老百姓

作者: 大小姐.    时间: 2017-2-24 11:05
遇到这种男人真恐怖
作者: 毛毛毛毛毛姐    时间: 2017-2-25 12:32
我真的就呵呵了。什么世道

作者: 阳光Msen    时间: 2017-2-25 12:50
6666666666666
作者: ~~不忘初心~~    时间: 2017-2-25 13:36
看来我得改写了,强奸罪,切生理,小偷罪,一次一个手指尖,杀人罪,即刻枪毙

作者: 谁念西风独自凉    时间: 2017-2-25 16:15
法律还真是讽刺!!!!!

作者: 上江北苏宁易购    时间: 2017-2-25 16:17
该枪毙

作者: Mister~蔡    时间: 2017-2-25 16:18
不会吧

作者: 一笑奈何    时间: 2017-2-25 16:20
这是真的吗?

作者: 遥远的心    时间: 2017-2-25 17:12
这女人书读多了读傻了。。还有些女人更可悲,老公是个逃犯她还嫁。这女人的智商真是着急呀

作者: 星光点点    时间: 2017-2-25 18:49
这人才是真的牛逼啊
作者: 军刀    时间: 2017-2-25 19:19
艹,如果是真人真事,那中国法律谈什么威严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3
军刀 发表于 2017-2-25 19:19
艹,如果是真人真事,那中国法律谈什么威严

可以百度哈 真的  中国法律…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4
一笑奈何 发表于 2017-2-25 16:20
这是真的吗?

真的真的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4
淡忘911213 发表于 2017-2-25 16:18
不会吧

可以百度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5
大小姐. 发表于 2017-2-24 11:05
遇到这种男人真恐怖

比这个男人更恐怖的是中国的法律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5
幸福就是陪伴 发表于 2017-2-24 10:04
中国的法律永远是针对老百姓

漏洞百出 不为民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28
军刀 发表于 2017-2-25 19:19
艹,如果是真人真事,那中国法律谈什么威严

随便搜女主名字就出来了 上了今日说法的


作者: 可能是个假仙女    时间: 2017-2-25 20:30
https://www.douban.com/link2/?url=http%3A%2F%2Fnews.cntv.cn%2Fjinrishuofa%2F20120304%2F112526.shtml&link2key=8b57cd5e43  今日说法视频链接

作者: 无花果果无花    时间: 2017-2-25 20: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XTSQ    时间: 2017-2-25 21:07
无语了

作者: 男神    时间: 2017-2-25 21:18
法律也要看用在什么人。有钱人就几年,没钱就是死刑了。社会也就这样了。
作者: 张玉婷    时间: 2017-2-25 21:38
谢谢!谢谢给我们不懂的人科普知识…

作者: 丽丽i    时间: 2017-2-25 21:52
这种人就应该杀一儆百。

作者: 简简单单1辈子    时间: 2017-2-25 22:12
路过 混经验,

作者: 爱太难    时间: 2017-2-25 22:25
就像过年打110扰民一样,请求派出所管管小区深夜放炮扰民,他们说管不了。我说是不是要发生打架斗殴你们才管,接警的居然让我去打架,这样他才来。气安逸了。就是振兴派出所。

作者: 向日葵姑娘    时间: 2017-2-26 00:18
中国法律待完善的还太多!

作者: 若相惜、卟弃    时间: 2017-2-26 00:46
只能呵呵

作者: 晚上都不约谢谢    时间: 2017-2-26 00:48
,,,,,,,,,,

作者: 『四叶草』    时间: 2017-2-26 01:18
中国的法律也只有那些“专业”人员才找得到漏洞。

作者: 念.已成殇    时间: 2017-2-26 01:44
什么法律呀,谁能拯救一下这些弱者

作者: ℃暖心❤    时间: 2017-2-26 02:41
呵呵。什么世道啊

作者: 静静    时间: 2017-2-26 04:48
中国法律真的不怎么样!家庭暴力!中国就没怎么管::::::

作者: 太子メ闲人    时间: 2017-2-26 06:45
明显欺负后家没人撒,,换着别个试试,后家人不弄死他

作者: 太子メ闲人    时间: 2017-2-26 06:45
就是一畜牲,,,,

作者: 太子メ闲人    时间: 2017-2-26 06:46
太没有人性了,,

作者: 若爱请深爱    时间: 2017-2-26 09:41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作者: 孤傲的小丸子    时间: 2017-2-26 10:15
最恨对女人动手的男人,你妹的无耻。有本事你对比你强大的人动手去??

作者: tyl    时间: 2017-2-26 10:32
我只想说,中国的法律,无语
作者: 西亚    时间: 2017-2-26 11:00
法律[s:260]
作者: 宁静致远杨    时间: 2017-2-26 11:54
太恐怖了哦!我现在都开始怀疑法律了

作者: 小米虫    时间: 2017-2-26 12:06
被家暴的时候打电话报警,派出所问死人没,人没死不归他们管。请问我死了后该如何报警。

作者: 刘Miss    时间: 2017-2-26 15:26
我估计我会不顾一切的弄死他,

作者: 会过去的吧    时间: 2017-2-26 16:25
哎,中国的法律跟外国相比,我只能一笑。。。。。

作者: 落落    时间: 2017-2-26 17:10
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我认为出事的更多了
作者: 简简单单1辈子    时间: 2017-2-26 21:12
路过。混经验

作者: 不离。    时间: 2017-2-26 22:17
真的,只能表示无语。

作者: 宜宾热血老杨    时间: 2017-2-27 00:53
好可怕

作者: Aaa东原@海燕    时间: 2017-2-27 07:57
这样的男人太恐怖了

作者: 梦琪    时间: 2017-2-27 09:00
中国就这个样子了,和其他国家的法律没有可比性

作者: 宜宾妹姑儿    时间: 2017-2-27 09:22
中国本就是这样,所以说女怕嫁错郎
作者: 格格巫    时间: 2017-2-27 11:20
就不怕查水表??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7-2-27 11:21
我只想说,中国的官员那么多,法律怎么还是那么乱
作者: 一切都好    时间: 2017-2-27 17:23
这种人渣就该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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