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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人,车辆在路上抛锚,如果不这样做,可能将面临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好心的牛牛    时间: 2017-2-16 17:22
标题: 宜宾人,车辆在路上抛锚,如果不这样做,可能将面临处罚!

2017年2月12日下午14时,驾驶员邱某东,驾驶车牌号为川Q29xx0的大型客车在出车前未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驾驶存在机械故障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遇到堵车后,因车况不良导致该车在长江桥头上因机械故障抛锚,驾驶员邱某东未及时将故障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引发交通拥堵。交管五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依法对邱某东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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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抛锚时,车主应保持冷静,将车辆移动至不影响交通且安全的路段,拉好手刹、打开应急灯(双闪),在车辆后方50——10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拨打电话等待救援。营运车辆则应该在每日发车之前做好车辆检查。


(来源:宜宾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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