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春雷2017”专项行动期间,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省局通知要求,严格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1月2日上午10时,该局经济检查大队向辖区西郊一家鞋类批发经营部送达了委托国家轻工业鞋类皮革毛皮制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出据的5个不合格批次皮鞋的《检验报》。
依据省工商局川工商函(2016)850号《关于开展2016年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翠屏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会同质检人员,对辖区西郊一家鞋类批发经营部待售的“圣拉菲” “丰宝丽人”“帅昂”等牌子的皮鞋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所检项目中勾心不符合GB28011-2011标准要求,鞋跟硬度不符合QB/T1002-2005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据统计,抽检的这5个不合格批次皮鞋共25双,货值金额2815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当事方在规定的15日法定期限内不书面提出复检请求,工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
(来源: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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