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标题: 怒!难道是国企开发商就可以无耻霸占小区公共设施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心界幽女    时间: 2017-1-5 03:09
标题: 怒!难道是国企开发商就可以无耻霸占小区公共设施吗?!
南岸西区春秋花园是国企金发房地产公司开发,当年购买该房产的业主们出于对国企的绝对信任,才没有仔细审阅合同细节条款,而金发公司恰恰就利用了大家的这份信任,在购房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将小区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据为己有!
后期更为变本加厉,通过几次起诉小区业主及业委会,无耻的霸占小区公共收益!而小区业主2016年10月以来的依法维权路一直未得到正义伸张!原因就在于国企树大根深、错综复杂的人际部门关系网,在宜宾市境内业主们根本无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  

1、准备购房合同初期就预埋心机,设计让违法的二十二条通过房管局审核;

2、几次判决书让几个法官判决该购房合同违法的二十二条具有法律效力;  

3、寄给市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当诉求得不到任何回复与解决(而这缘于缺少业委会的行政公章没有加盖!因为小区两届业委会委员都是金发公司指派,业委会主任不敢站在业主角度正当维权!)

原本业主们希望这些相关行政部门能顺应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能够好好处理群众问题,也遵照总书记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方针决策,还大家一个公道!可就是在金发公司从上到下的关系网笼罩之下,业主们的合法诉求无法伸张,甚至连小区提出申请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委员的诉求都卡在崇文社区两个多月没得到解决!社会主义国家的正义就是被这些蛀虫严重吞噬了!但始终坚信英明的共产党人能够出来伸张正义!能够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法制、和谐、有序良好发展!

下面附照片为证!还有一份(2015)翠屏民初字第5064号判决书审批长是杨冰涛、代理审判员是陈顺兰,因为照片放不下所以只公布这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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