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标题: 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谁都没有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审判别人!!!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冷    时间: 2016-9-9 21:23
标题: 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谁都没有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审判别人!!!
近日,我的身边发生一件令人痛心的事,网传一个妻子抓小三视频,以暴力或病毒的形式迅速在本地传播。在宜宾兴文县一个作妻子的逮到小三,妻子以粗俗、近乎下流的语言询问细节,小三是非常年轻的女孩,可能没见过世面,居然一五一十地回答,因为在街上,警察来干涉,这个小女孩居然给警察说她是这个女子的妹妹,说她出来晃,被管了。


最后这个视频在我们本地不断传播,还居然被宜宾的一家新媒体在公众号上发布。当视频传播时,我也围观和讨论,没意识到可能是一个危机事件,只是觉得那个女孩傻呼呼的,没有社会经验和有点造孽。今天听到后,心理有点隐隐作痛和惋惜,也有一点点愤怒!


这样的事本来可以依理依法冷静处理。视频网络传播的暴力却催残了人格和生命。而我们也是围观的一份子。

中国人,对人格和人权的不尊重,对人格和角色的混淆。没有主流的性价值观。无节制的欲望所谓的开放和社会表面意识的限制,性价值观的多元和错位。感到很可怕。


其实天天都有什么抓小三的新闻,但这则视频这样病毒性传播,我想除了站在檐坎上道德至高点上审判的心理因素外,那个妻子粗俗、直白的对性关系大庭广众下的审问,那个女孩很傻、很天真的回答,足以成为猎奇、围观、分享的集体狂欢似的暴力消费。

当然,我也是围观的一份子。我无意引起价值观念的辩论,但反思从“宝马”事件以来和身边发生的这惨烈事件,国人对性、隐私和权益的看待和维护方式,还有这集体狂欢的暴力传播,我忍不住要说。


1、法律和人权。撕逼事件,往往不顾忌隐私,站在道德的有利位置,认为这种撕逼会对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会有利,于是不惜侵犯隐私,曝光于大众。

2、私德、公德不分。对这个事件,利用对方的私德有亏,可以占道喧哗,可以以精神污染的下流、粗俗语言反复当街盘问,可以录下视频反复传播吗?!

3、心理学的考量。不能因为一个人扮演的某个角色的错误或者行为,就全面否定一个人的人格或无底线地玩弄人的人格。一个人可以是很傻、很天真,她也可能是一个好女儿、好姐妹、好工人的角色,也可能有精神或肉体出轨的小三角色。希望多一些理性和宽容。

4、性主流价值观的缺失。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对性放纵、性开放,本能和欲望的放开,无道德底线的媒体对性话题也是推波助澜。另一方面,是性保守和限制。没有完善自我人格和完善爱与爱人关系的要求和动力,也没有无法断除已死亡的关系和婚姻,为了生活而生活。

面对集体狂欢的暴力,我只想说: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完善自我、宽容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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