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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女士咨问律师:我已婚,在京有车有房,想把房送给弟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如意    时间: 2016-12-6 21:08
标题: 一女士咨问律师:我已婚,在京有车有房,想把房送给弟
一女士咨问律师:我已婚,在京有车有房,想把房送给弟弟一家,可是过户费太高,怎么减免费用?
律师答:
1、与老公离婚,房给老公,房证去掉你名字。
2、弟弟也离婚。
3、老公和弟媳结,房证加弟媳名。
4、老公再与弟媳离,房给弟媳,去老公名。
5、然后各自复婚,房证加弟弟名。
省过户费,且获首套房优惠。共离结婚六次,工本费每次9元,共计54元。
这样省去各种税费87万!
中国式房产故事!能把道德逼到绝境!
作者: 小悦    时间: 2016-12-6 21:13
哇塞,还能这样,难怪一直都有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哟。真的开眼了。
作者: 雯希宝贝    时间: 2016-12-7 16:34
已婚,在京有车有房,想把房送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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